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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六部门联手抑房价 开发商公开表示不满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5日 14:55 东方今报
开创地方政府动用行政手段调控房价先河,规定房价“只能降不能涨” 南京消息今年5月,面对飙升的房价,南京市开创了地方政府动用行政手段调控房价的先河,对商品住宅实施以“政府指导价”为核心的价格监管制度:核准基准价、限定利润率、规定最高涨幅5%……这些措施出台一个月以来,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激烈争论,开发商、普通市民、专家学者等纷纷加入其中。 统计部门的数据显示,今年4月,南京市普通商品住宅的价格同比涨幅高达11.5%,创下两年来的新高,5月又上涨了9.2%。相比之下,2005年全年南京住宅价格涨幅只有3.5%,2006年上半年也仅为2.1%。 房价飙升引起了南京市政府的高度重视,5月11日至5月24日,南京市物价局联合房管、税务、国土等六部门连续发出三个文件,对房价进行调控。 南京市物价局副局长张瑞忠说,此次调控的核心是对房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普通商品住宅的利润率不得高于8%,在核准基准价的基础上,开发商最高加价幅度不得高于5%。此外,考虑到近两个月的房价涨幅可以给开发商带来足够的利润,还规定“尚未销售面积部分应低于2007年5月14日前该楼盘实际成交的最高价格”,即“只能降不能涨”。 三个文件一出,立刻引来极其对立的两种观点:老百姓拍手称快,开发商公开表示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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