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新浪财经

北京:14类价格调整须监审成本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4日 04:40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汤慧梅) 城市供水、医院挂号费、廉租房租金、公交票价等14类价格调整时,相关单位必须开展成本监审,否则价格主管部门不予制定或调整价格。昨天,市发改委下发了《北京市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的通知,规定从7月1日起,本市对14类价格实施不同形式的政府定价成本监审。

  据悉,按照本市“定价目录”及“价格听证目录”的监管范围,此次市发改委发布的通知中,确定了14项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政府定价商品和服务。市发改委表示,今后凡列入《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在制定或调整价格时,各相关单位必须开展成本监审,否则价格主管部门不予制定或调整价格。

  目前,《成本监审目录》中已将燃气、出租车、供热等商品和服务列为定期成本监审对象,这也就意味着,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将对它们按照一定的年度间隔和时限,实施经常性的成本监审。

  此外,除《成本监审目录》列入的14类监审内容外,凡列入价格听证目录的所有商品和服务,以及虽然没有列入价格听证目录但需要实行听证的,则自动列入成本监审目录。而对那些暂未列入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也可以实施成本监审。据悉,今后将根据情况,适时修订或调整成本监审目录的范围和形式。

  14类商品和服务

  食盐销售定价成本;

  燃气定价成本;

  供热定价成本;

  水利工程供水、城市供水、城市排水定价成本;

  城市轨道客运、公交电、汽车客运定价成本;

  普通出租小轿车客运定价成本;

  高速公路通行费定价成本;

  有线电视收看维护费、网络工程费、移址开通费、暂停恢复费定价成本;

  基本医疗诊疗费、挂号费、床位费和手术费定价成本;

  列入听证目录的游览参观点门票、月票定价成本;

  列入政府定价目录的公办教育收费定价成本;

  列入政府定价目录的环卫垃圾处理收费成本;

  公有住房和

廉租房租金定价成本;

  列入政府定价目录的小区

物业管理服务定价成本。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