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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仙桥公决危改拆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1日 17:39 《财经》杂志

  背景

  2007年6月9日,星期六,北京酒仙桥街道的5473户居民就涉及他们切身利益的危改拆迁项目进行投票表决,以投票结果来决定拆迁的进程。

  酒仙桥地处北京市朝阳区,该地区房屋主要建于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属于苏式筒子楼和平房,墙体、市政设施老化严重。2003年,这一地区二、四、六、七、十一街坊和十街坊的一部分被批准列入危旧房改造范围,涉及约5473户,常住人口逾2万,企事业单位18家。规划建筑面积84万余平方米,是北京市1949年以来,一次动迁居民数目最大的危改项目。

  2005年10月,北京朝阳区政府发布《酒仙桥地区危旧房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对酒仙桥危改采取回迁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的原则:选择回迁安置的居民,按照政策标准确定回迁安置房;选择外迁的居民,可以得到相应的货币补偿款。

  但是,这一补偿安置方案遭到不少居民的反对。反对者主要认为补偿标准过低,如果选择回迁安置,还需要根据回迁房的面积补交数额不低的差价,很多居民拿不出这些钱;而选择货币补偿款,面对目前居高不下的北京房市,拿到的钱根本不够买房之需。

  截至2006年9月,该地区仅有半数居民签订了《回迁安置房预定书》,危改拆迁工作迟迟无法展开。

  2007年5月,危改项目的实施单位公布了《酒仙桥危改工作补充意见(草案)》,规定在第一批次外迁奖励标准每平方米2300元的基础上,增加外迁安家奖励费每平方米2000元。此外对低保户在拆迁公告明确的搬迁期限内按期搬家的,给予每户3万元补助。

  与此同时,酒仙桥街道办事处进行了民意调查,在一周时间内向居民直接发放《酒仙桥危改区居民意见调查表》2631份,收回问卷2029份。调查显示,大多数居民不反对危改,只是对目前的拆迁补偿政策不满意。约有89%的人表示希望酒仙桥危改能够在今年内全面开工实施。

  于是,朝阳区建委、酒仙桥街道办事处和危改实施单位讨论后决定,在6月9日进行一次公开投票——由危改项目涉及的全体居民来决定拆迁的进程。正式投票在危改区内的六个地点同时进行,公证机关对投票全过程进行公证。如果大多数居民同意,则开始“同步拆迁”,即当签订协议的居民达到一定比例时,全部居民整体搬迁。按照方案设计者的初衷,这样的做法可以避免出现“钉子户”,以及最后搬出者获赔偿最多的问题。

  自6月2日起,酒仙桥街道的5473户居民已经陆续收到了拆迁表决书。投票表决内容为:您是否同意按《酒仙桥危改工作补充意见》开展下一步工作。同意者画“○”,不同意者则画上“×”。

  该消息经媒体披露后,迅速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赞誉者有之,批评之声亦不绝于耳。

  赞誉者认为,投票决定拆迁,说明有关政府部门在旧城改造的过程中更加重视民意,赋予民众更多的决策参与权,是个非常好的开端。甚至还有人把这次“公投”看做中国拆迁“从野蛮走向文明”的民主转型试验。

  与赞誉者意见相左,批评者则认为,酒仙桥危改的“票决拆迁”,存在绑架民意之嫌。因为除非居民百分之百同意,这样的“公决”结果并不能作为决定拆迁与否的依据。哪怕只有一户反对,这一户也享有民法所规定的100%的财产权利。所谓的“集体表决结果”,并不能动摇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原则——因此,由“居民投票”方式处置个人私产,没有法律依据。

  据了解,究竟同意拆迁的住户要达到一个怎样的比例,才能进行拆迁?投票组织方目前还未有一个具体量化的标准。一些住户因不满拆迁补偿标准,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表示将拒绝投票,而且无论投票结果如何,不会放弃做“钉子户”的权利。

  酒仙桥街道办事处有关人士则表示,在投票结束后,政府部门还将有一次论证式决策,论证的基础是居民的投票结果,但政府会对这个结果进行一次评估,如果发现拆迁的难度还是比较大,危改工程也有暂缓的可能。-

  本刊记者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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