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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养殖户再告环保总局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9日 13:11 21世纪经济报道
北京报道 本报记者 陈默 6月6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行政法庭上,温州74户养殖户状告国家环保总局的案子开庭。去年6月,正是在这个法院,温州养殖户对同一个被告获得胜诉。 一年前的诉讼缘于被告未受理原告的行政复议申请,而此次的诉讼则是因为对被告后来的复议决定不满。 原告代理人、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律师袁欲来感觉到,这次他们受到了更多重视。坐在被告代理人位置上的,是被称为中国"环境维权民间法律援助第一人"的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主任王灿发教授。 尽管两次和国家环保总局叫板,但双方的关系似乎并不紧张。在一次研讨会上,国家环保总局一位权威人士提到这个案子时就赞许说,我们需要这样的个案和努力。 争议的问题在升级。就在此前的5月30日,养殖户们又向温州市龙湾区环保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提起了1319个行政诉讼。 加上之前已经审结或正在进行的40多个诉讼,为同一事件而引发1360多场行政官司,"估计算得上世界第一了,我们准备申报吉尼斯世界记录"。袁裕来说。 连环诉讼 这场旷日持久的连环诉讼战,始自2003年下半年至2004年间发生的温州市龙湾区永兴围垦养殖示范区污染事件。 这个占地5500亩的浙江省级滩涂养殖科技示范园区,因为水源污染失去养殖功能,养殖户损失惨重。2005年6月,养殖户发现污染源来自养殖场附近的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尤其是其中的滨海园区项目。 该项目未按照浙江省环保局2001年<关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新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的要求落实环境保护措施,未建设排污管道、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即投入使用。 养殖户向浙江省环保局提出投诉,要求对此进行查处。由于浙江省环保局一直没有作出符合其要求的处理决定,2005年8月,他们向国家环保总局申请行政复议,未获受理。 当年9月,国家环保总局因此被告上法庭,2006年6月,养殖户胜诉。之后,国家环保总局受理复议申请,于当年年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环法[2006]38号)。 复议决定认定,浙江省环保局负有依法对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环境监督管理的职责,责令该局对其批准环评文件的"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所产生的环境影响情况,以及落实相关环保要求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但是,对于养殖户们的核心要求,即对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的行为进行处罚的请求,国家环保总局认为缺乏法律依据,未予支持。 "建设项目"争议 为此养殖户们再次将国家环保总局告上法庭。双方的争议焦点集中在,开发区建设是否属于环保法律中所称的"建设项目",是否需要遵守建设前经过环评、建设中执行"三同时"制度、建设后经环保验收等程序规定。 国家环保总局认为,开发区建设与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要求并不相同,相关法律法规都未提出对开发区进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要求,对开发区的环保监管,要落实到开发区内的具体建设项目上。 为此,他们还专门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请示,得到的复函(国法函〔2006〕365号)称,"对于流域开发、开发区建设、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区改建等区域性开发,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31条的规定,仅要求在编制建设规划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但是,这种解释并未得到养殖户们的认可。 袁裕来举出很多例子,从1986年<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1987年<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1990年<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程序>到2002年<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和2003年<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都将一直都将开发区建设作为建设项目对待。 一个例证是,浙江省环保局在审批滨海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时,就将该开发区建设视为"建设项目",并明确要求对新区建成后组织环保验收。 但是,浙江省环保局在2006年6月30日撤销了<关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新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中"滨海园区建成后我局将组织环保验收"的内容。并称该复函是"在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明确要求的情况下对区域环评开展的探索性实践",要求"组织环保验收"的意见,缺乏法律依据。 "如果不对开发区整体作为建设项目进行环评并验收,只是把环保监管放在区内的具体建设项目上,不可能达到环保目的。"袁裕来说,比如开发区的排水排污管道、污水处理厂、集中供热和固体废弃物集中收集处理等基础设施,"如果不从整体上统筹,在单个具体建设项目中没法落实。" "污染的积累效应" 袁裕来一边对国家环保总局的解释在法庭上提出质疑,一边,以这种说法为依据,在温州再提出1319起行政诉讼。其中192起针对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127起针对温州市龙湾区环保局。 5月30日,他们将整整九大箱起诉资料,专门用面包车运抵法院。法院已经收讫,目前正在立案过程当中。 "按他们的说法,对开发区整体不能进行环保验收和查处,那我们把矛头对准开发区里的企业,这肯定属于'建设项目'了吧。"袁裕来说。 这些诉讼请求包括,要求两被告撤销其批准的开发区内1319家企业的环评审批文件。这些企业大多属于高污染行业,包括钢铁、化工、造纸、皮革、电镀等。由于开发区永强片区既无污水管网连接外海,又无污水处理厂,这些企业的废水直接排放,流经养殖池塘后进入外海,造成了污染事故。 原告们认为,两被告的环评审批文件只考虑一家企业,没有考虑到区内成百上千家重污染企业和污染的积累效应。 法院专门找了一个屋子收下这些起诉资料。养殖户们也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如果立案下来,这是多大的工作量啊"。但是,他们坚持要依法维权到底,"一个城市,一个工业区,没有排污管道和污水处理设施,就像一个家庭里没有马桶。这不仅仅牵涉养殖户的利益,更关系到整个温州市的环境保护。" 袁裕来也认为,诉讼进展越快,就越有公益诉讼的味道。温州市在上世纪90年代初的规划中,就提到要建设三座污水处理厂,时至今日,只有主城区建成一座。而全国范围内,目前还有200多个城市尚无一座污水处理厂,"我们的诉讼也是给全国的城市一个警示"。 乐观的迹象 事情的进展似乎越来越令人乐观。在污染事故损失的赔偿上,政府提出的方案日益接近养殖户们的心理预期。温州市内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也在加速,新的污水处理厂正在规划、建设。 不仅如此,三年下来,从龙湾区到浙江省的几级政府、从龙湾区环保局到国家环保局的几级环保部门,他们同这些"对手"打了40多场官司,从最初的阻力重重、法院不受理,到如今胜多败少。 "我发现我们通过法律途径理性维权的环境也越来越宽松了。"袁裕来说。到后期,他们得到了越来越多的支持,甚至很多他们"对立面"的人士也表示了尊重。 "因为他们知道这个案子意味着什么,这里的水、空气、土壤,是生活于此的每一个人都不能逃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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