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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养老金缴费基数上限降2500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6日 05:35 中国证券报

  记者5日从广州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从今年7月1日起,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将由以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改为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这样广州养老金缴费基数上限将降低2500多元。

  广州市政府4日发出《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对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费率、养老金的计发办法都全方位地进行了调整。

  按照新政策,参保人应税工资、薪金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简称省基)300%的,以省基的300%为缴费基数;参保人应税工资、薪金低于省基60%的,则以省基的60%为缴费基数。

  新政策之前,广州

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是以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的(简称市基)。由于省基比市基低,比如7月1日新的社保年度,目前快报数的省基为2182元,而市基是3026元,两者相差近千元,养老保险的上下限将从新政策前的1956元-9078元下降到1309.2元-6546元。对于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高收入群体而言,缴费基数上限可减少2532元。

  通知还通过一系列新政策的调整,缩小地区之间、高低工资群体之间、先退休与后退休群体之间的养老待遇差距,消除劳动力流动的“社保壁垒”。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崔仁泉表示,通过上述改革,广东省养老保险体制趋向统一,地区之间差距趋向平衡,待遇趋向公平,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趋向顺畅。(郭莹玉 钟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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