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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酝酿监管商品房预售款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6日 03:32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鲁勋 通讯员 方市兴 购买期房的市民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契约交纳房款时,心中难免顾虑开发企业将所收取的房款挪作他用或卷款走人,造成房屋无法按期交付或成为烂尾楼。日前,南京市房产管理部门召集部分开发企业进行座谈,表示将建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 据了解,在商品房预售许可前,虽然开发企业与监管银行签订了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并设立了监管专用账户,但由于协议中未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和义务,造成部分开发商既未将商品房预售房款存入指定账户,银行也未对预售款资金的进出加以监管,使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督使用形同虚设,也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安全埋下了隐患。 该市房产管理部门为了规范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督管理,正在会同人民银行,酝酿制定南京市商品房预售监管办法,一同对商品房预售资金进行监管,确保商品房预售款用于相关工程建设。 近期该市房管部门召集10家规模较大、诚信较好、操作规范的开发企业座谈,主要针对监管方式进行了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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