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辽宁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国辽宁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5月20日在沈阳市和平区中华路126号外汇商品大楼8层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名,代表股份664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97稀豆痉ā芳啊豆菊鲁獭返挠泄毓娑ā6鲁ざ偕懈倍鲁ば苷较壬鞒只嵋椋静糠侄禄帷⒓嗍禄岢稍奔案吖苋嗽绷邢嘶嵋椤�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以6647万股同意,占公司总股本的42.97环炊�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审议通过《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以6647万股同意,占公司总股本的42.97环炊�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审议通过《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以6647万股同意,占公司总股本的42.97环炊�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审议通过200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4、以6647万股同意,占公司总股本的42.97环炊�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审议通过《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以6647万股同意,占公司总股本的42.97环炊�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审议通过《200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金转增股本议案》。
经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3年度实现净利润-32,40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69,103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03年度,本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6、以6647万股同意,占公司总股本的42.97环炊�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03年度报酬的议案》。
公司同意续聘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从事下一年度审计工作;2003年度公司支付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为50万元人民币。
7、以6647万股同意,占公司总股本的42.97环炊�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审议通过《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及终止上市后相关事项安排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票已经暂停上市,公司将与一家具有资格的证券公司签订协议,协议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聘请该证券公司作为股票恢复上市的推荐人;如果股票终止上市,则委托该证券公司提供代办股份转让业务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
如果股票终止上市,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全部股份的托管、登记和结算机构;公司股份将平移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转让,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以及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事宜。
8、以6647万股同意,占公司总股本的42.97环炊�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审议通过《关于改选部分董事的议案》,同意侯惠敏辞去独立董事,选举李宏为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本公司法律顾问辽宁公正律师事务所陈雪娇律师现场见证并初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大会审议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辽宁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辽宁公正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辽宁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辽宁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5月21日
摘自2004.5.21《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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