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辽宁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国辽宁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4月16日在沈阳市东滨河路134-6号中辽国际花园业主会所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名,代表股份665061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99稀豆痉ā芳啊豆菊鲁獭返挠泄毓娑ā;嵋橛啥鲁ざ偕鞒郑径禄帷⒓嗍禄岢稍奔案吖苋嗽绷邢嘶嵋椤�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以6650617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审议通过《关于改选部分董事的议案》。同意郑金令辞去董事,选举侯玉春为公司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本公司法律顾问辽宁公正律师事务所陈雪娇律师现场见证并初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大会审议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辽宁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辽宁公正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辽宁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辽宁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4月19日
摘自2004.04.19《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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