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13日电(记者周菡)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在日前召开的银行监管工作会议上指出,当前,要紧紧围绕降低不良贷款,加大金融监管的力度,维护金融体系稳定。他要求今明两年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不良贷款率每年要下降2-3个百分点。
戴相龙指出,经过多方面的努力,我国银行业持续保持了稳健发展的良好势头。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比率在2000年出现增幅下降,2000年第四季度开始出现净下降,至今已保持连续9个月净下降的势头。今年1-6月份,不良贷款净下降2.1个百分点。
他指出,今后要继续加强金融监管,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责任制,实行监管责任追究制度;要建立不良贷款电子登记系统,跟踪监管每一笔不良贷款情况。人民银行要建立与商业银行等监管对象贷款台账联网的不良贷款台账电子登记系统,及时掌握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总额、结构及有关情况,实施对不良贷款全过程监测;要加大对违规贷款和违规授信人员的查处力度。打击金融犯罪,对违法违规造成不良贷款的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必须对破产和被撤销金融机构全面进行审计,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戴相龙还阐述了金融监管工作的具体内容:一是确立合理的银行组织体系。确定不同类别的金融机构,明确各自功能定位。二是制定完善的金融监管法规和规章。三是促使金融机构构造稳健运营的机制。要督促金融机构加强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系统建设。要在并表监管的基础上,加强对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的监管。要注意增强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发挥市场对金融机构的约束作用。要鼓励金融创新,支持金融机构不断开拓新业务。四是监测和及时处置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