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商业银行“试错” 央行接连制订规则

2001年07月11日 11:27  解放日报 

  相对于中国证监会今年以来的诸多改革举措,来自人民银行的声音要稀少一些。近来,这种局面有了改变。金融业内人士注意到,人民银行近日频频露面,先是于上周颁布《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后是昨天实施《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无论是规定还是办法,说白了,就是给出一个“游戏”规则,而对于市场经济而言,“游戏”规则不可或缺。

  长期以来,金融业内存在着一种矛盾的现象:一方面,金融管理部门对很多具体业务有非常细致的监管,另一方面,在严格监管所不能及的地方,又存在着很大的政策“空白”,事实上给商业银行提供了“试错”的空间。前段时间,央行叫停“不指定用途个人贷款”和“住房零首付贷款”,就是对商业银行“试错”举动的一种修正。消费者似乎对此不以为怪,但是,不断变动的政策意味着不稳定的预期,而这恰恰是市场经济的大忌。从这个层面上说,央行先后出台的两个“游戏”规则有其重要含义。两个领域都属于商业银行新近发现的利润增长点,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将成为商业银行的重要业务,早作规范,早框定“游戏”规则,既防止无序竞争,也可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政策变动和产品反复。

  具体而言,两个“游戏规则”不乏新意。首先,无论是中间业务,还是网上银行业务,都被划分为适用于“审批制”和“备案制”两类,也就是说,对于一些风险可能较大的业务,例如投资基金托管、互联网上贷记支付以外的支付结算业务等,要经过严格的监管和审批;其他业务,例如代理业务等,则留给商业银行更大的创新余地。其次,两个规定都不同程度触及了当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格局,并通过比较“边际”的方式认可了所谓的“跨业经营”,例如,明确商业银行可以开办金融衍生业务、代理证券业务、投资基金托管、财务顾问等业务;又如,通过审批制,商业银行可以开办与证券业、保险业直接相关的新的业务品种。

  昨天颁布的《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还有一重特殊含义———中资银行和外资银行将站在相同的监管环境下。该办法规定,政策性银行、中资商业银行(不含城市商业银行)、合资银行、外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开办网上银行业务,应由其总行统一向人民银行总行申请。这意味着,随着WTO的临近,监管部门正在将采用国际惯例、适用国民待遇等提上议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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