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如何改?财政部会议透露三大秘密

2001年06月25日 15:48  南方网-21世纪经济报道 

  国税地税怎么分成?中资外资有何影响?税收优惠是否取消?

  □本报记者李二民 张翔 北京报道

  内部会议聚焦税改

  财政部自5月28日起在杭州召开了为期一周的全国税政工作会议,与各省主管税政工作的财政官员共商税改大计。有知情人士告知记者,这是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财政部税政司第一次就税改议题召集各省官员召开专门工作会议。此次会议除了各地方向财政部汇报工作外,财政部税政司将八条税改议案交由各省财政官员讨论。这八条议案涉及统一中外企业所得税、财产税的合并、以及遗产税的征收等一系列问题。企业所得税改革是会议讨论的重中之重。

  人们普遍关注税制调整之后的税率将是多少。根据1994年税制改革确定的税制,目前中国国有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其中,国税30%,地税3%),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般为15%。属于高科技类型的外资企业以及在经济特区和高科技园中的外资企业享受到的税收优惠更多。酝酿中的中外企业所得税合并改革实质上将会在给予外资企业国民待遇的同时,提高它们的税率,降低中资企业的税率。

  据记者了解,新的税率目前有两种说法,一种认为,合并后的企业所得税定在25%,另一种认为在25%到30%之间。有专家指出,如果确定一个原则,即确定新税率后,全国的税收收入总额不能有太大的变化,那么,新的统一税率的确定基本上是一个技术问题。方法是通过对以往税收数据的回归分析,测算出将来的税率。一位参与此次税改会议的专家透露,估计中央不会对税收收入总额作太大的调动,因此税率的确定是相对容易的事情。

  国税地税怎么分成?

  有知情人士指出,企业所得税改革的方案千呼万唤仍未出台,更为重要的原因是,中央和地方在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相关问题上还未达成一致的意见。这一点在杭州会议上体现得很明显。

  争执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税务管辖权的争执。随着企业所有制改革的深入,很多企业的资本构成已呈多元格局,很多股份制企业究竟算中央型企业,还是地方型企业,很难确定。据介绍,有些省市(如浙江)的征税办法是,国有成分超过5%的企业都由国税局征收。对此地税系统颇有微词。那么,改革后的企业所得税究竟由谁来征收呢?目前有三种意见。第一种是,中央和地方协调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征收国家的部分,地方征收地方的部分,中央征过以后地方再征一次。第二种是,地方税务局代征,中央分成。第三种是,中央代征,地方分成。消息人士指出,在三种办法中,第二种办法实施的可能较大。就第一种方案来说,征收的成本过高;第三种方案又必须解决地税局人浮于事的难题。

  更为关键的一点是中央和地方的税收分成。在财政部杭州会议之前,国家税务总局官员透露,政府将把现行属国家税收的企业所得税(国家占30%,地方占3%)改为类似于增值税的共享税(即国家占新税收额的75%,地方占25%)。在此次杭州会议上,财政部提出了各省实行统一税率,由中央政府提成大部分,再通过转移支付划拨各省财政的方案。不料几乎所有的省市财政主管官员都对此方案持不同程度的反对意见。尤其出乎财政部官员意料之外的是,经济不发达的省市对此方案也持反对意见。他们原以为经济不发达的省市会赞成此方案,因为这些省市一般来说会获得一些专门的财政拨款。然而在这些省市看来,与其等待和寻求中央的财政划拨,还不如自己享有较多的自主权来得便利。

  那么,是否可以由各省根据各自经济的发展水平确定自己的税率呢?分析人士认为这种可能性不大,因为中央政府的财政调控能力将因此被削弱。

  中资外资有何影响?

  在取消了外资企业以往享受的税收优惠以后,是否会将一些外资排挤出中国市场呢?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系副主任刘桓教授认为,企业所得税税率的合并和调整不会对外资企业在华投资有多少负面影响。外资企业更看重的是中国巨大的市场机会,企业利润的增长靠的是技术能力,税收优惠占的比重并不太大。从另一方面讲,税率的调整和税制的完善,意味着中国财政政策的稳定性和公正性增强,更有利于培养外资对中国市场环境的信心。

  一家在华从事通信产品生产的美国公司的负责人认为,自己重视的是投资能够产生多少利润。在中国大陆,即使在税制调整以后,通讯产业的投资回报率也应该是比较高的。他表示,自己不但不会减少投资,相反还计划更深入地介入中国通讯市场。

  不过,在很多外资企业看来,中国政府给予自己的税收优惠也不是一笔小数目。正因为如此,也有一些外资企业希望中国政府在入世后给予外资企业一定的税务宽限期。高盛公司的一份研究报告认为,为减少政策震荡,官方会容许目前享有税务优惠政策的外资公司,继续享有一段时间后才会实现税率并轨。基于这一考虑,有专家指出,中外企业税率事实上的统一需要三年时间才能完成。

  在税收待遇上与外资企业站在同一起跑线上,无疑是中资企业所乐见的事情。记者在采访中接触了多家中资公司的负责人,他们都对将要进行的税收改革感到高兴,毕竟企业身上的担子可以轻一点。他们希望新税制能够尽快出台。

  北京一家知名电子企业的负责人认为,入世给中国企业带来的改变是多层面的,税收上与外资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相对资本雄厚、管理先进的外资企业,税收方面的调整并不能对改制后的市场竞争格局产生根本影响。

  税收优惠是否取消?

  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对外资企业、特殊行业和特殊地区的税收优惠曾经发挥过极其重要的作用。随着中外税制的合并和相关改革措施的出台,作为调控手段的税收优惠是否会淡出经济舞台?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刘尚希博士认为,税收优惠仍将作为一种财政政策在宏观经济中起作用。例如,国家对某些高新科技产业会继续给予税收优惠,对西部大开发也会给予税收上的支持。不过,税收优惠的作用从整体看来是有限的,更多的是一种政策上的表态。拿西部大开发来说,国家为基本建设项目注入资金这种类型的扶助措施更为有效;对高新技术产业而言,为科技成果的市场转化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更为根本。总的说来,税收的公平原则以及税收在实现社会公平方面的作用将会得到越来越多的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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