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6月18日消息:今后凡担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领导人员及参加竞聘领导岗位的人员、国有产权代表,要取得相应的任职资格证书,否则不能从事企业经营管理。这是近日出台的江苏省《镇江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任职资格制度暂行办法》作出的一项重大改革。
镇江市对国有企业领导实行“职业准入”制度,旨在推进现代化企业制度,加快企业管理人才职业化、市场化。
据扬子晚报报道,根据此项规定,对于目前在领导岗位上的经营管理人员超过50周岁的可直接申请,50周岁以下的,须进行申报,考试合格,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凡有志于从事企业经营的管理人员,均可直接向市企业高级管理人才评价推荐中心提出申请,由专业评审委员会作出认定。任职资格分初、中、高三个等级,通过评审的,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颁发证书。
该“办法”规定,任职资格每3年复审一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