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消息,江桂荣等81名北京一家日化厂下岗工人,日前从法院执行法官手中接过企业为职工缴纳大病统筹费交费证明:法院为这81名下岗工人讨回公道,让企业为他们办理了医疗保险。
这仅是全国法院每年审理上万件劳动纠纷案件中的一件。最高人民法院提供的最新统计数字显示,全国法院去年审理的劳动纠纷案件达7.63万件,比劳动法实施第一年的1995年增长了1.7倍,平均每年递增20%以上。其中,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上升突出,去年法院审理的这类案件比上年增加了51.9%。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公诉,也可以协商解决。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韩延斌介绍,从全国法院审理的案件情况来看,目前,劳动争议案件已进入多发期,劳动争议受案范围日趋扩大,劳动争议的主体、内容也日趋复杂。
劳动争议案件的大幅度上升,除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外,主要原因是: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缺乏保障,如长期拖欠或无故克扣职工工资、不及时支付职工医药费和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等;劳动合同管理不规范,因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而引发争议等。(王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