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25日电 为深化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加大整顿药品市场的力度,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了由国务院体改办、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管局和国家工商局联合制定的《关于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的意见》。
意见如下: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整治各种违法、违规经营药品的行为;严格实行药品管理政企分开的体制;促进优势医药企业的发展与联合;扭转药品生产低水平重复的状况;清理整顿药品流通企业;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推进医药商品交易电子化;加强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推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的办法;加快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制度;改进对新药研究和审批的管理;加大对药品价格监督的力度;加强对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全面贯彻落实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的各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