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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要说明白 药品说明书今年有望“变脸”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1年03月05日 14:36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学梅) 曾经难倒多少英雄汉的小小药品说明书今年有望“变脸”。日前记者从市药监局获悉,今年本市将对药品标签和说明书进行专项审查,“儿童酌减”、“治疗显效率100%”等不科学、不明确的用词,将被“驱逐”出药品说明书。
合格的药品标签和说明书中应明确注明药品名称、主要成分、性状、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症、规格、贮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生产企业等内容。以往生产企业“讳莫如深”的药品有效期和药品安全性等内容,将被认为是重要信息出现在新的药品标签或说明书中,甚至细化到注意事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儿童用药、药物相互作用和其它类型的相互作用,如烟、酒等)、药物过量(包括症状、急救措施、解毒药)、生产企业(包括地址及联系电话)等内容。如某一项目尚不明确,应注明“尚不明确”字样;如明确无影响,应注明“无”。同时,在药品的用法用量上,除单位含量标识外,还将使用更通俗易懂的文字,如:“一次×片,一日×次”,“一次×支,一日×次”等,免去了患者服药前的换算之苦。 据悉,今年10月1日前,国家药监局首批公布的385种非处方药(OTC)将全部使用规范说明书,同一种药品即使是不同的生产厂家,也将使用同样的说明书。北京市将在明年3月底前完成对市售药品说明书的审查工作,明年6月后,说明书不合格的药品将不能得到进入市场的通行证。
所属特殊专题:3.15保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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