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里三四道禁令 代币卡今后真能“卡”住么

2001年03月01日 08:11  北京青年报 

  本报记者杨涛报道 昨天是代币卡的终结日,在某些商场、超市的电器等柜台上出现了缺货的现象,导购说前几天被刷卡的人买光了。据了解,最近一个月,发售代币卡的商场和超市的销售额几乎比正常销售额上涨了一半以上。但是业内人士对此却忧心忡忡,认为这是人为制造销售高潮,消费者在匆匆忙忙中疯狂消费,不仅买了很多不必要的商品,还透支了消费能力,零售市场接下来肯定要面临一个销售低谷。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许多消费者说:“用代币卡购物,最大的感受就是不像花自己的钱。”

  持卡消费并不自由

  本报实习记者王旭报道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市场营销的博士生导师黄国雄教授认为,代币卡的危害,除了国家税收受损、容易滋生腐败外,实际上也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损害。黄教授说,代币卡绝不是一种营销方式,也不应成为企业、商家逃税的借口。对企业而言,该实实在在发给职工的福利,完全可以通过现金的方式实现,职工也有自由消费、购买的权利。发放代币卡,无疑是把消费限定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商场、特定的货源,职工还要承担期限内没有消费的损失,这对消费者是不公平的。

  禁卡还需既“堵”也“导”

  本报记者郭婷婷报道 记者从国务院纠风办了解到,从1991年开始,国务院办公厅就下发了禁止代币券的有关通知,在过去的10年中,相关部门一共发布过三四次通知。

  与过去一个部门发通知相比,这次增加了国家经贸委、中国人民银行;从执法力度上看,有关人士说:“比过去的几次都严,银行的加入对代币卡的限制可能会有效果。”

  去年5月1日实施的《人民币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各类购物券、代币券都是违法行为。”

  代币券(卡)为什么屡禁不止?主要是利益驱使:商家、单位、银行、购券人等等。这次是否能禁得住还得靠配套法规的出台和一系列的行动。

  知情人士认为,明确的执法主体会有助于禁止代币卡,3个部门同时管,如果有情况应该明确到底由谁来执法;早有规定,不管多少都要处罚,但是没有细则,《中国人民银行法》、《人民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中对执法的具体规定应该有所补充。

  有关人士发表观点,可以考虑用疏导的方法去管理,而不光用“堵”的方法来进行,比如说配套相关税收政策,避免税收流失。不仅依靠行政的方式,而同时依靠市场的方式可能是一种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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