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由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共同委派的5位财务总监已正式进驻首批试点的五大企业集团,这些企业的财务运作从此将在此“财务总监”的监控下进行。
据了解,向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机构委派财务总监是广州市为推进国企改革、加强国有资产出资人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营运监督而实行的一项新举措。
据悉,财务总监的主要职责包括:监督企业日常财务会计活动及重大资金调度、资产处置和对外投资行为,及时发现并提醒董事会终止实施违反国家财经法规、行政法规的行为和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经营行为,督促其整改,对授权经营机构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监督。财务总监对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机构的重大经营计划、资产重组和产权转让方案等提出建议供有关部门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机构董事会决策参考。此外,财务总监应将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机构依法经营情况、国有资本营运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及时向委派方报告。(南方都市报记者李艳通讯员刘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