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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1年02月08日 22:59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2月8日电(记者李煦 牛爱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公开开庭审理了国内两家知名的掌上电脑品牌--“商务通”与“掌上通”之间因广告引发的争端。 原告是“商务通”品牌的拥有者--北京恒基伟业电子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原告在诉状中称,“掌上通”品牌拥有者--北京建达蓝德科技有限公司在报纸上宣传其产品时,把自己的产品称为“真正的掌上电脑”,否定其他同行厂家作为掌上电脑的性质,并将矛头直接对准“商务通”,对“商务通”进行了恶意诋毁,如在广告中宣称“网都上不了,商务怎么通”,其中,“商务通”两字采用的是“商务通”这一品牌的特殊字体。此举严重误导了消费者,损害了恒基伟业公司的产品声誉,造成“商务通”产品销量下降,构成了不正当竞争。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刊登道歉广告,并赔偿经济损失。 作为被告的北京建达蓝德科技有限公司是“掌上通”品牌的拥有者。建达公司今天在法庭上辩称:在此次诉讼之前,“商务通”并非注册商标,不受商标法的保护。现原告声称“商务通”为其专用品牌,于法无据,于理不通。另外,建达公司的广告宣传并没有针对“商务通”的意思,也没有“诋毁”其他公司的产品,使用“商务”一词的含义是指“商业事务”。关于字体问题,建达公司称使用的是苹果电脑中的“海报体”,不是“商务通”的专用特殊字体。因此,建达公司认为不存在不正当竞争的问题,故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今天,原告、被告双方就广告是否存在诋毁其他产品,“商务通”是否属于掌上电脑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法庭辩论。法庭没有当庭作出判决,并将择日进行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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