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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1年02月01日 13:45 新闻晨报
因在酒楼店堂内意外摔伤,一位退休女工近日与消协的工作人员找到店家要求赔偿,不料因为拿不出证据,索赔碰上了麻烦。 据介绍,该退休女工取食物时,忽然踩上地面的一块豆皮滑倒,当即肩部骨折。在请酒楼派人送她到附近医院就诊,并要求垫付诊疗费用时,被酒楼拒绝。一位保安负责人还挖苦她道:你不就是为了钱吗? 几天后,老太和消协的同志到酒楼说理。不料,酒楼对这件事的说法完全不同。一位负责人说:老太是因为端食物走路,碰上桌凳摔倒的。并一口咬定,当时地上连一点水都没有,酒楼没有责任。职工也纷纷作证:是老太自己摔倒的。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应支付医疗、护理等费用。但是由于老太不能提供摔倒原因的证据,给认定责任带来了麻烦。 针对此种情况,消协人士提醒消费者:今后碰到类似意外,应注意保留证据。当时应保护物证,或者找到与自己无直接利害关系的旁证———比如,请身边就餐者留下电话,必要时为自己作证。也可让经营场所负责人当场在事情经过上签字,作出赔偿承诺。伤情较重的,还可打110报警,出警记录也可作为将来认定责任的依据。(天宇) 所属特殊专题:3.15保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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