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广西商报》见习记者袁新安在南宁打车时,司机报价只收1元钱,记者疑惑,6公里路程为何只收1元钱,司机称,现在“摩的”越来越多,出租车业务越来越差,一般每天只有100多元收入,为了养车,他尝试只要能保油耗钱或微利,一两元钱的生意也做。
记者的亲历见报后,引起普遍关注。1元钱出租车现象不仅反映了南宁出租车市场的危机,也给全国出租车市场乃至交通行业的管理敲响了警钟。
“1元钱打的” 一石激起千层浪
据《广西商报》收到的读者反馈,大多数人认为1元钱打车简直是天方夜谭,打车的人这样说,出租车司机也如是。
一位开桑塔纳出租车的李女士给记者算了一笔帐:整个12月份,她除了有一天挣到200元外,其余每天平均25.6元,全月共挣1494元,支出725元,剩下769元。李女士说,1元钱打车肯定是血本无归。
绝大多数出租车司机认为南宁市抢吃客运市场这块“蛋糕”的人确实太多,1元钱就能“打的”肯定行不通。但少数出租车司机认为,如果这件事是真的,也不是没有可能。一位姓陈的出租车司机说:“市场竞争就是这么残酷无情,当这块有限的‘蛋糕’人人都争着吃的时候,你不这样做行吗?”有的司机说,虽然自己不至于把“身价”降低到1元的地步,但在炎热的夏天,很多人在“非空调车、非桑塔纳不坐”的情况下,那些乘客一坐上去就直冒汗的低档车,如果死守规定起步价不放,到头来是“很痛苦的”。他说,尤其是炎热的夏季正午时分,没有空调的出租车,最好别上路了。
而作为普通市民,虽然几乎所有的被访者认为价钱越低越好,但1元钱能搭乘6公里的路程,只是个别现象。因为在南宁,实行1元票价制的公交车即便搭乘一个站的路程也要1元钱,相信出租车不会“贱”到与公交车“平起平坐”这个地步。1元钱打车固然好,但可遇不可求,而且,1元钱也不是得到批准的价位,一旦有消费纠纷,可能得不到保护。
一位大学老师说,相互竞争,适者生存是一条无法改变的法则,尽管1元钱打车对出租车司机来说是割肉断腕之举,但确实出现了,肯定有理由,我们应该研究背后的一些东西。
南宁出租车:议价———定价———议价
南宁市出租汽车的起步价,并非一开始就体现了公平竞争的原则,而是经历了一个由“有价可谈”、“议价”到“无价可谈”———规范定价的过程。
据了解,南宁市第一个出租车队是20世纪80年代初期由南宁市公交公司组建的。出租车队组建之初只有10多辆出租车正式投入营运。进入90年代,国务院决定南宁市实行沿海城市开放政策,南宁市作为大西南出海通道中心枢纽城市的地位日益突显,出租车行业因而得到了迅猛发展。至1997年底,南宁市出租车拥有量已达3743辆,经营出租车企业达33家,从业人员逾7000人。据业内人士称,到2000年底,南宁市的出租车在4000辆左右。
在1995年以前,南宁市出租汽车行业是分别由城建部门与交通部门共同管理的。但由于管理体制不顺,政出多门,法规不健全,出现了经营者无所适从,宏观失控,客运市场混乱等弊端。加之从业人员成分复杂,素质参差不齐,因而经营中“宰客”、“拒载”、语言粗鲁、仪表不整、车容脏乱等现象时有发生,成为市民屡屡非议的“热点”和行业管理的难点。
为了使出租汽车客运行业健康、规范、有序地发展,南宁市人民政府于1995年6月5日以政府令发布了《南宁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出租汽车客运行业归口交通部门管理。随后南宁市人民政府又出台了《南宁市出租客运小汽车议标经营实施办法》,对全市出租车实行议标经营管理,并规定从1996年1月1日起至1998年12月31日止,新增车辆控制在150辆之内;1999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0日止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再编定新增车辆数。
1997年初,经南宁市政府批准,南宁市物价部门和交通主管部门共同实施了降低出租车起步价,一、二、三类(即高、中、低档)车的起步价由原来的10.6元、10.2元、9.6元(均为3公里起步)统一降低为6元(均为2公里起步)。这是为加快南宁市出租车更新换代速度而采取的过渡措施。这一措施发挥了明显的经济杠杆作用,大量残旧、破损的低档车被更新淘汰,至1998年9月30日止,以桑塔纳、捷达为主的高档车已达1522辆,占南宁市出租车总量的41%。在此基础上,根据兄弟省市的出租车管理经验以及市民的意见,加之出租车企业及司机的要求,南宁市物价部门和交通主管部门于1998年10月重新调整了出租车起步价,一、二、三类车起步价分别定为桑塔纳7元,1公里收费1.6元,夏利6元,1公里收费1.4元,柳微5元,1公里收费1.2元(均为2公里起步)。这一新的起步价一直执行至今。如今,议价出租车重现南宁街头,绝非出租车业发展的必然,只能说是一种无奈。
20万辆摩托车打拼4000辆出租车
南宁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在认真贯彻落实以上两个《办法》的同时,依据《办法》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南宁市出租车客运管理的措施》、《关于加强出租客运小汽车企业基础管理台帐的规定》、《南宁市出租客运小汽车企业经营资格综合考评办法》及《关于出租客运小汽车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学习日制度的规定》等。
由上可知,就南宁市客运市场而言,出租小汽车的客运市场还算是规范的。然而,由于南宁市作为广西的首府和大西南出海大通道枢纽城市,除了南宁市区本身常住人口就有100多万之外,外来流动人口亦有100多万,按理说,200多万人口的城市,对于3700多辆出租车的客运市场,还是可以“养活”的。但是,据不完全统计,这个城市的两轮摩托车有20多万辆,其中1998、1999年就增加了8万多辆,按人均拥有量算,堪称中国之最,有人称之为“骑在摩托上的城市”。而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参与了搭客客运业务,其中除部分是政府部门允许下岗职工经批准可持证按规范搭客外,60%为外地人员,这一庞大的“摩的”搭客队伍,每天都在与出租小汽车争夺客运市场。据南宁市公路运输管理处稽查科的唐凝泓科长介绍,这些年来,在南宁市用两轮摩托车从事客运业务的“搭客仔”,抢客、抢地盘,强拉强载,欺骗乘客的现象时有发生。
针对此种现象,管理部门每天出动大量的人员进行监视、管理;除此之外,无法精确统计的非法人力三轮车、残疾人专用车也在疯狂地“瓜分”南宁市的客运市场。让政府和交警部门感到头痛的是,一些本身不残疾的人,竟也开着残疾人专用车从事客运,他们甚至对单行线禁止逆行、红灯不许通过这些铁的规定丝毫不放在眼里,到处横冲直撞。有关部门虽然一直以来都在采取措施进行查处,但由于受利益的驱动,始终无法从根本上消除。仅至去年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和第九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开幕前夕,有关部门就查获各类“黑车”1400多辆。虽然有关部门对查获的非法营运车辆采取高限额罚金(3000元)处置,超过三个月车主不来接受处罚的,由有关部门进行解体,防止这些车辆在客运市场“回炉”,取得一定的成效,但非法“摩的”、“残的”(残疾人专用车)与出租小汽车、公交车抢夺客运市场的“斗争”,并未见偃旗息鼓。
慢速交通之城 如何摘帽?
针对南宁市机动车辆数量过多,已经远远超出城市的承受能力,严重影响城市交通(包括影响客运市场)的状况,2000年1月底,广西日报社主办的《当代生活报》曾邀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城乡规划设计院、南宁市建设局、交通局、城管等部门的权威专家进行了一次大讨论,大多数专家认为必须控制车辆数量。他们在讨论中指出,造成南宁市目前交通混乱的原因除了城市道路设计方面之外,与有关部门各自为政,多头管理,执行法规上存在矛盾,管理者之间存在权益矛盾,经营者之间存在利益冲突有关。有人甚至抱怨地称南宁为“慢速交通之城”。所幸的是,《当代生活报》举办的这场专家“南宁城市交通大讨论”,在不久之后召开的广西“两会”上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作为提案进行专门的讨论。在2000年,南宁市政府也采取了一些旨在改善城市道路设施的动作,也收到一些效果。但对机动车辆数量如果不加以有效地控制,到头来受冲击的,岂止是出租车一个行业?
南宁市出租汽车协会的卢松德会长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说,南宁市虽然是一个旅游城市,但旅游资源并不十分丰富,旅游市场并不很完善,到南宁来旅游并在南宁滞留的人目前并不很多,在南宁,乘坐出租车的,还是以市民为主。他说,由于客运市场竞争激烈,前一段时间,曾经出现过个别司机擅自在自己的车上贴出降低起步价标签的做法,但是最终被运管稽查部门查处了。再者,由于现在执行的三类车起步价标准,是基于方方面面的考虑才制订出来的,如果哪个司机(车主)为了多揽客而擅自降低起步价,简直是在扰乱出租车行业的正常市场秩序,是违法行为,应该禁止。
一位不愿公开姓名和身份的人士所说的一番话,也许真正道出了“1元打的”的“天机”,他说:“1元打的,起码说明了三个问题,一是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慢慢发生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优胜劣汰同样反映在市场竞争的主体———企业身上;二是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企业之间的竞争,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则;三是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必须要发挥作用。”(文/赖远武 摄影/颜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