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促销挖空心思打女“性”牌,街头“裸秀”竞相比“露”,而持币的消费者却表示———只有惊奇没有“欲望”
一位服装界前辈日前接到某品牌内衣生产厂的模特展示会赠券,欣然前往。在门口见到一张前排票要卖到数百元,而且购票者踊跃,他十分惊诧,心想无非是看几位名模而已嘛,至于兴趣这么浓厚吗?但当他“欣赏”完仅半小时的表演后,却真正吃惊了,遇到记者大呼:没想到现在开放到这种程度,女模特连文胸也不戴,双乳若隐若现。这种推销法,阿拉以前想都勿敢想啊!
其实,如今商家搞促销,比这位老先生见到的还要令人惊愕的场面多的是。某地促销一种化妆美容品,女模特或者更准确地说是美女促销员,穿着乳罩、三角裤招摇过市,围睹人群使大街水泄不通,交通受阻,场面混乱;在某风景城市,厂家推销洗浴用具,请一位妙龄女郎身穿泳衣,当众在橱窗里跳进浴盆洗澡,春光大泄,招惹无数男士争先恐后看“西洋镜”。还有不少以裸秀、裸画、人体写真等为载体的活动,都能隐约透出商业促销的背景。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业人士指出,利用“性因素”做商业活动,在广告中最为激进。一项广告抽查的结果表明,国内5个样本大城市播送的1100多条广告中,衣着暴露的女性占女性角色总数的14.5%,她们暴露的范围包括低领露乳窝,露腰、肚脐、大腿,露背、肩和背部躯体。暴露的女性几乎出现在各类广告中,一些广告运用摄像技巧对女性身体的某些敏感部位进行镜头特写,画面中,伴随着商品介绍,先是女性娇媚的脸部,镜头渐移到手、腿、胸、腹与臀部。甚至有的广告竭力通过女广告模特的性感肢体语言,使男性产生性幻想,进而把这种思维与广告产品联系在一起。
就商家利用“性因素”进行产品推广的问题,记者请教法律界人士。有律师称,只要不涉及色情,目前法律上并无明确规定不允许女模特身着暴露装进行广告活动,但社会群众是否接受,这可以争议讨论。一些企业界人士则认为,为打开产品市场,商家搞价格战、服务战、试用战、广告战等促销,所有的新招、奇招、怪招都用过,如今的“裸秀”战,要冒一定的风险,但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是有点“黔驴技穷”的味道。
说一千道一万,营销手段的最终目的,还是要消费者认可,那么到底老百姓对裸秀买不买帐呢?一位在地铁车站“三点式”内衣广告牌背景下候车的何姓市民回答说,关键还是看商品质量,我不可能看见有美女在那个浴缸里洗澡,就马上去买那个浴缸,那太蠢了。还有个王姓的妇女说,对女模特穿透明内衣上街做广告,我感到很惊奇,但效果并不好,把内衣暴露在外,我看了不舒服。(本报记者 张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