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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菲否认漏油致环境污染 代理律师指其说法荒唐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20日 08:46  中国广播网微博

  中广网天津12月20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本月13号,是107位渔民向天津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康菲中国赔偿经济损失4.9亿余元。按照法律规定,今天是天津海事法院答复是否立案的最后期限,也就是说,渔民索赔案是否能够进入法律程序今天将有一个结果。

  但就在本月16号,康菲在接受某媒体采访时表示,基本没有证据显示溢油事故对环境造成影响。对此,渔民的代理律师赵京慰表示,这种说法很荒唐。

  赵京慰:我认为这样的说法是很荒唐的。从今年6月份在渤海上发生这个溢油事件之后,国家海洋局和相关部门也做了监测,有几千桶的原油泄漏到了海上,随着洋流也漂流到了沿岸,对咱们沿岸的环境敏感区、养殖区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大量的水产死亡,非常严重环境事件,对这样一个事件,我们说如果对环境没有影响的话,是没有任何说服力的,也是难以置信的。

  环保组织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曾经与康菲公司负责人在12月8号进行过交流。昨天了解到这消息之后他有些吃惊,他说从前在与康菲交流的时候,康菲曾经承诺建立基金,对渤海污染给予赔偿,但不知道为什么这次态度会有这样一个转变。

  马军:油田附近的这样一些海底这些泥桨没有完全的解决,这些问题上一次他倒是还是认,所以我看到相关媒体的引述我也比较吃惊,但是媒体说已经跟他确认过是这样的一个说法,但是它今天他来到我们办公室跟我同事交流的,我听到的简短的这样一个报告就是说,他认为媒体引述的并不是很确切,他所讲的跟与我们所讲的应该没有不同。

  马军表示,康菲对于渤海污染是无法回避,但对于渔民的损失一直态度暧昧。渔民的代理律师赵京慰表示,无关法律对于环境污染的责任认定是要求污染企业反向认定,也就是说,污染企业必须要证明自己与损失无关,如果无法证明,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赵京慰:按照咱们国家环境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作为原告一方受损害的渔民只需要证明被告存在污染行为和自己存在损害后果,至于这个污染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不是原告的举证范围,我们国家法律上对环境污染侵权设计了一个特别的规则,就是说被告如果不能证明他没有责任,那么法律就就推定他有责任。

  赵京慰说,他数次到渔民养殖场取证,目睹渔民损失巨大。他说,今天下午他将到天津海事法院,是否能够立案,就在今天一举。

  赵京慰:12月20号是在天津海事法院立案审查最后一天,我们也会赶到法院去和立案厅的法官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就会有一个最终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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