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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我国政府清污康菲公司承担费用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26日 07:06  中国青年报

  治渤海漏油,政府该出重拳了

  本报记者 杨丽明 庄庆鸿 实习生 梅轶竹

  2010年6月16日,美国墨西哥湾“深水地平线”钻井平台发生爆炸后57天,事故的责任者英国石油公司(BP)同意创建一笔200亿美元的基金,专门用于赔偿漏油事件的受害者。与此同时,BP的封堵漏油工作已经全面展开。

  8月25日,我国渤海海域蓬莱油田溢油事件发生已近80天,已污染超过800平方公里海面,且仍在扩大,但肇事方——美国康菲国际石油有限公司收到的仅是20万元人民币的罚单,相关赔偿仍无音讯。

  政府清污 康菲埋单

  康菲公司8月19日在官网上发表声明表示歉意,并承诺在8月底完成海底剩余矿物油油基泥浆的清理,但8月20日蓬莱油田又发现新的漏油,康菲承认有9处渗油点。8月24日,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总裁司徒瑞承认,在现在的渗油点发现渗出原油,均为海床浅层残留油气混合,现在新渗出的油滴每天总量为两公升。

  “照现在的情形看,到我国政府强有力介入的时候了,不能再听从私人公司的打算。”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单红军教授认为,“这不只关系私人权益,事实上已经侵害到了我国的公共利益。康菲公司如果不愿意做,我国政府应该尽快组织专家队伍,首先阻止继续漏油,所有费用最后由康菲公司承担。”

  事实上,这种做法在船舶油污处理中被经常使用。根据《海事交通安全法》、《防止船舶污染海洋管理条例》,外国船只发生油污泄漏或者出现油污泄漏的危险,不管船主愿不愿意,我国海事局都可以派出清污船,清污费用由对方承担。

  据单红军介绍,在美国法律中,船舶的上述情形也适用于钻井平台,而我国目前针对钻井平台的立法还处于空白。“但我们可以依据的是《海洋环境保护法》,公司做不到,我国政府可以先行抢修。这么长时间渗漏得不到控制是不可想象的。”

  在墨西哥湾漏油事件之初,BP公司“对爆炸的规模、对环境和生物的危害以及对沿岸居民生活的影响都轻描淡写,对堵漏进程也始终保持着不知哪里来的盲目乐观与自信”。但没过几天,随着美国政府的介入,漏油真相、漏油速度和规模、对生态造成的影响不断“浮出水面”,来自美国政府、媒体以及公众的压力使BP公司“透不过气来”,不得不主动承担事故责任。

  当时,美国政府还成立了由环保局、海岸警卫队、能源部、内政部等15个部门的人员组成的“联邦应急小组”。该小组除了为封堵漏油提供决策、设备以及技术支持外,还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公开,为下一步危机处理和善后工作做出整体规划。联邦应急小组提供的设备和技术支持都需要由BP来埋单。

  而国家出面的费用也不是漫天要价的。“我国政府要请专家评估,清污启用多少船只、多少器械,比如一只6000马力的私人拖船运行一天是多少价钱,在我国市场上是有一个固定价的。这些费用最后都应该放在同一个篮子里,统一要求康菲公司买单。”单红军说。

  去美国告康菲?

  8月23日,河北乐亭、昌黎近200户深受溢油之害的水产养殖户委托律师向康菲索赔。同日,康菲公司在发布会上表示,还未接到任何方面的赔偿要求。面对康菲的躲闪,众多欲哭无泪的渔民、渔业公司又将如何应对无法承受的损失?是否可以利用美国的“长臂管辖权”原则,去美国状告康菲公司?

  “长臂管辖权”是指被告与美国受诉法院地的任何联系,哪怕是最低限度的接触,都可以构成管辖权的根据。

  办理过多起溢油索赔案件的彭先伟律师认为,理论上,中国渔民可以在美国起诉,但是问题在于美国法院和可能会以“不方便法院(forum inconvenience)”为由拒绝受理。“也就是说,美国法院可能会认为本案的所有事实,证据等都在中国,美国法院审理将存在极大的不方便因素,因此拒绝受理。”

  “比如著名的2004年包头空难诉讼就是这样被拒绝的。”彭先伟说。2004年11月21日8时21分,从包头飞往上海的中国东方航空公司5210次航班在起飞1分钟后,在距机场1公里处的包头市南海公园坠毁,造成共55人遇难。此案发生之后,部分受害者试图在美国进行诉讼。但是,美国加州高等法院认为,依据“方便管辖原则”,此案最适合管辖的法院为中国法院。“因此,即便渔民试图为本案去美国打官司,预计也难以得到受理。”彭先伟说。

  长期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北京中咨律师事务所夏军律师则认为,直接去美国法院起诉的主要问题还是“取证难”和诉讼成本高。

  “污染事故索赔的关键是证据,渔民的养殖物死了多少,死因是什么,与污染有很大关联,都要经过鉴定来确定因果关系。”夏军说,“鉴定定性为污染事件后,才能做经济损失评估报告。”但夏军坦言:“渔民自己收集证据的效率太低,自己委托做鉴定或通过法院做鉴定,花费较高,速度较慢,周期过长,不利于检测。”

  夏军指出,目前国内在这方面的立法并不落后,问题的关键是执法力度不够。“有些政府监测部门专挑达标的时候检测,也有些部门则互相推诿监测责任。这次国家海洋局初步鉴定结果是污染中含有原油,但二次鉴定却说结果表明是燃料油。原油是归海洋局管的,燃料油是归交通部管的。”

  受访的学者、律师均认为,对受害渔民来说最好的办法是找独立的、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自己掏钱或者与检测机构协商获得赔偿后再付费。采样证明超标了,或者确实污染了,这样比较有保障。”

  那么,到哪里去找真正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单红军建议:“比如山东、天津的受害渔民和政府,就可以去青岛海事法院、天津海事法院等,查找法院公开、经认可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名录,然后委托评估。”

  政府需要组建强大的律师团

  北京律师贾方义已在8月中旬向多地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海油和康菲公司设立100亿元的赔偿基金,法院尚未立案。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除了受害的渔民个人,我国政府也可以提起海洋污染的赔偿。

  “这就不是由国家海洋局提起诉讼了,而是由每个省的海洋渔业厅对康菲公司提起索赔诉讼,各省完全可以联合委托有资质的机构统一进行认定。”单红军说。近日,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已在公开选聘渤海溢油索赔案件法律服务机构,启动法律诉讼前的证据收集、取证等准备工作。

  2010年6月16日,美国总统奥巴马与副总统拜登在白宫会晤BP高层,就墨西哥湾漏油事件赔偿问题进行闭门谈判,在4个小时的讨价还价中,双方达成协议:BP拿出200亿美元建立赔偿基金,分4年向这一基金注资,每年赔偿50亿美元。奥巴马表示,200亿美元并不是上限,如果不够的话BP还要继续追加资金。除此之外,BP还将建立一个总额1亿美元的基金,用来补偿因停止深海钻探而失业的工人。

  2010年12月15日,美国司法部长霍尔德宣布,美国政府已对BP等9家与墨西哥湾漏油事件有牵连的企业提出民事诉讼,索赔要求“上不封顶”。

  单红军提醒,墨西哥湾的赔偿程序和力度可以作为我国的一个参考。“我国政府应抓紧组成强大的律师团,第一时间收集、锁定证据,跟踪污染的排放和扩大,科学计算污染对渔业和环境造成的破坏到底有多大。”单红军说,“当然,赔偿的数字与墨西哥湾事件没有可比性。比如墨西哥湾事件中,清污费用较大,在美国是每吨要花几千美元,而在我国,同样一吨的清污费用可能是几千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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