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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47号公告网站上午致歉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16日 17:06  法制晚报

  国税总局称无“47号公告” 中央和地方等媒体此前的报道 严重误导纳税人

  国税总局昨天上午发布“关于有人伪造47号公告的声明”,称“近日有人盗用国家税务总局名义,对外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2011年47号)’并做解读”。

  国税总局称,“该文及解读内容在媒体刊登后,严重误导了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从未发过该文件及解读稿,此文件及解读稿系伪造。”

  据记者了解,“第47号公告”较早出现在两个专业会计网站上,之后《广州日报》13日发布题为《年终奖个税计税方式将修改避免多发1元多缴2万》的文章,之后多家媒体进行报道、转载,新华社、央视、人民日报等中央级媒体也进行了大篇幅相关报道,央视还在新闻频道、财经频道等多个频道进行播出、解读。

  伪造文件“第47号公告”从何而来?如何让中央级媒体都“上当受骗”?

  ●上午追访

  紧急发声明

  承认编辑制度有漏洞

  今天,针对媒体称中国会计视野网是最早发布伪造“第47号文件”的网站,该网站今天上午紧急发表声明。

  中国会计视野网发表声明《解释及致歉“47号公告”非视野首发》,该声明称“12日(上周五)11时7分,来自税屋网站的中国会计视野网友shaofd在视野论坛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7号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

  当天13时59分,中国会计视野网将该法规收录入网站的法规库栏目,但考虑对来源的不确定以及在中国会计视野论坛的广泛质疑,该法规于13日18时21分予以了删除。

  该声明还承认,他们的编辑制度存在漏洞,对来源存有疑虑的内容把关不严,同时向各位读者、社会公众及税务总局表示道歉。

  忽悠过程

  8月12日

  两会计网站转发“公告”全文

  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网上较早发布“第47号公告”是在12日,发布的是一家专业会计网站——中国会计视野网,并刊登了“第47号公告”全文。

  随后另一家专业会计网站“中华会计网校”也发布了同样内容。

  8月13日

  《广州日报》首报  新华社称“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

  传统媒体中,《广州日报》最先报道了“第47号公告”。该报在8月13日刊发了大篇幅的《9月起年终奖计税方法调整避免奖金越多所得越少》,并对该公告进行了详尽解读。

  导语中说:“年终奖在个税法修订后不会‘分段计税’,但计税方法也将调整。”

  “昨日记者获悉,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制定并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7号),不仅根据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对税率表作了修改,还对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进行修订,以避免‘年终奖越多、税后所得越少’、‘多发1元,个税多缴2万’的问题出现。新规将在今年9月1日实施。”

  就在同一天,新华社也发了《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解答执行新个人所得税法问题》一文,文中说,“新税法与原税法究竟如何衔接?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13日接受了记者的采访”,文中还有“相关负责人”就年终奖金扣税的举例说明。

  不过法晚记者注意到,就在“中国会计视野网”论坛上,当天有网友提出,“我还没在各省税务网站看到这个文件,中国税网也没这个文件,中国税网连相关这个文件的新闻都没发,也没转发”,表示了质疑。

  还有网友质疑“文件官方不出,民间先传?”但这都没有阻止中央级媒体的继续报道。

  央视举例 如何避免“多劳少得”

  14日,新华社发布了《国税总局明确企业派发红股计税方式》一文,刊发了国税总局《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

  公告明确,纳税人一次取得各种名目奖金,可分摊到12个月中计税。一般应将全部奖金同当月的工资、薪金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

  但对于合并计算后提高适用税率的,可采取以月份所属奖金加当月工资、薪金,减去当月费用扣除标准后的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然后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全部奖金,减去当月费用扣除标准后的余额,按适用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按上述方法计算无应纳税所得额的,免予征税。

  14日,央视财经频道播出了《年终奖计税调整避免“多劳少得”》,并在新闻频道进行同题报道,每个报道都用具体举例的方式计算这一举措将如何避免“多劳少得”。

  法晚记者注意到,央视的这些相关视频仍然可以在央视网上搜索到。

  因为和老百姓的钱包息息相关,消息一出,国内众多媒体纷纷以《年终奖计税方法调整》为题进行了大量报道,一时间引发网友热议,不过大多是为这次政策调整叫好的声音。

  不过法晚记者注意到,无论《广州日报》还是央视,其报道中都明确提及采访对象为“国税总局相关人士”。

  新华社的稿子更是清楚地点明采访对象是“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还同时详细解答了执行新税法的三大问题:工资、薪金所得如何衔接,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如何衔接,涉外人员附加减除费用如何调整?

  8月15日

  国家税务总局发文辟谣

  15日,《人民日报》A2版的头条也做了题为《年终奖今年起按新税法纳税》。

  不过,正当全国读者、观众在国内多家主流媒体的报道中热议年终个税不再“多劳少得”的时候,15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在其官网发布上述声明,称“第47号公告”是伪造的。

  记者今天注意到,包括最早发布伪造“第47号公告”的中国会计视野网在内的多家网站、媒体都删除了相关文章,但通过百度快照还可以看到当天发布的原文。

  网站

  8月14日

  国税总局发声明后才核实

  上午9点30分,记者致电该网站,电话总机是“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后经话务员转至“中国会计视野”网站。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几分钟后会在网站上挂出声明,声明会解答记者的问题。

  9时55分,记者仍然没有在网站上看到声明,随后记者再次致电该网站。

  法晚记者(以下简称FW):为什么还没有挂出声明?

  网站工作人员(以下简称WZ):马上就挂出来,我们还有一点东西需要讨论。

  FW:你们什么时候决定挂声明的?

  WZ:我们一上午都在讨论这个事情。

  FW:你们什么时候知道这是一份伪造的文件?

  WZ:是昨天中午,我们打电话给国税总局核实,国税总局说是伪造的,我们才知道。

  FW:是在国税总局昨天上午发布声明之后吗?

  WZ:对,因为之前(周末)没有办法核实,昨天国税总局才上班。

  FW:既然是周末,你们没有办法和国税总局核实,为什么还发布这个47号公告呢?这个公告影响很大。

  WZ:所以我们今天马上要发声明。

  身份鉴定

  “中国会计视野”网身份

  据了解,“中国会计视野”是由财政部以财人函〔2002〕4号文批准的网站,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主办,上海思耐文化传播中心负责具体运营。网站面向千万会计人所需提供信息、知识和交流平台服务。

  记者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官网学院简介上看到,该学院于2000年9月正式组建,是财政部直属事业单位,由财政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国家会计学院董事会由财政部、中组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商务部、教育部、人事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银监会、北京市人民政府、上海市人民政府、福建省人民政府、厦门市人民政府、上海市财政局、厦门市财政局、清华大学、厦门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以及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等单位的有关领导组成。

  学院还是中国政府倡导设立的亚太财经与发展中心(AFDC)所在地。作为国家级的人才培训基地,学院主要从事针对企业高管、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以及注册会计师等的高级经济管理人才的继续教育。

  文/记者  孟庆伟  实习记者  宋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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