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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芬奇丑闻 消费者集体维权当效智利矿工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27日 09:17  南方都市报

  作者:唐伟

  在“达芬奇”家居缺乏诚意的表态下,从上周五开始征集的“达芬奇造假维权团”像滚雪球一样聚集起大批消费者,截至昨天仅在上海地区的消费者就达近20人。发起者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相关律师表示,由于“达芬奇”家具动辄数十万元一件,如果以全国范围索赔,其索赔金额肯定超过亿元,或创下国内消费索赔的纪录。(7月26日《新闻晚报》)

  “达芬奇”事件,到现在还没有一个满意的说法,这比卖假货更令人愤怒。这充分说明,“达芬奇”在汹涌的民意和舆论面前,还没有丝毫的悔意的诚意,除了“哭诉创业的艰难”,就是一部热线电话的应对。

  就目前而言,“达芬奇”的态度其实是监管无力的延续,集体维权的指向不应只有“达芬奇”,还应有政府自身的责任。之前的监管漏洞,使“达芬奇”的造假行为有了可乘之机;事件发生后,政府部门依然没有作为。北京是最先报料的城市,但至今我们没有看到北京相关部门有任何动作。从某种意义上讲,正是因为担负打假维权重任的监管部门没有作为,才把消费者逼上了集体维权的路子。

  去年,33名智利矿工安然脱困后,卡尔德拉市女市长冈萨雷斯出面为获救矿工维权,邀请得力律师向责任方提起诉讼。不过,尽管智利政府在此次救援中“功不可没”,但为矿工们维权的律师和地方政府,却没有就此放过这次事故的任何责任者,他们将把政府监管机构及采矿公司告上法庭。

  智利矿工的法律意识确实令人感叹,对于时下的“达芬奇”消费者维权也是一种启示作用。假若不能在维权的时候,厘清商业主体和公共主体之间的责任,分清相互的关系,那么维权的效用远远不够,解决了时下的“达芬奇”问题,但由公权不作为导致的其他问题就会延续下去,政府责任强化不了,“道德守望者”的角色失位,类似的事件就无以禁绝。

  客观地说,假若集体维权最终取得成功,这会产生“鲶鱼效应”,对于消费者来说,维权的参与就是一堂法律普及和教育课,对整个社会也会起着示范效应。民众自觉一旦成为个体习惯和社会常态,那么不仅对于市场商业权利的维护,对于社会公共治理也是一种促进,因为诸如由环境污染、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诱发的群体性事件,就都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去解决,而不是用上访或互相对抗等常规方式。

  如今集体维权的环节之中,少了对公权责任的追问,才使得政府变得无比懈怠,并形成内外的巨大反差。这不仅仅是法律意识的问题,更多是忽略和淡化了社会主体意识。这或许是我们建设法治社会最需要解决的瓶颈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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