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30日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30日下午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根据决定,个税起征点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
今年4月,国务院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初次审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拟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即起征点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至3000元。
常委会会议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社会公布了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广泛征求意见。
提交6月27日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草案二审稿,对3000元起征点未作修改,但将超额累进税率中第1级由5%降低到3%。
27日下午,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关于修改个税法的决定草案。许多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草案吸收了初次审议的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作了较大修改,基本可行。其中有些组成人员建议在此基础上对起征点再适当提高。
28日、29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两次召开会议逐条研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法律委员会认为,为了进一步降低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加大税收调节收入分配力度,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修改是必要的、适时的,同时建议将起征点提高至3500元。
据了解,在本次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时,有些常委会委员还提出,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不能仅考虑提高起征点,要按照税收公平、普遍的基本原则,统筹考虑调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级次、级距和适用税率,对纳税人的负担实施相应扣除,以及对其他财产性收入的税收调节等问题,加快推进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综合改革。据此,法律委员会建议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十二五”规划的相关要求,在“十二五”期间抓紧研究出台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同时抓紧做好宣传和准备工作,确保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效实施。(记者霍小光、崔清新、何雨欣)
修改后的个税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
新华网快讯:全国人大常委会30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税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个税法将于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30日表决通过了行政强制法
新华网快讯:经过五次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30日表决通过了行政强制法,进一步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批准2010年中央决算的决议
新华网快讯:全国人大常委会30日表决通过关于批准2010年中央决算的决议,批准了《2010年中央决算》。
个税咋改? 最高立法机关开门立法 公众代表当面建言
图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集意见 新华社发
个税不仅关乎国家的财政收入,也关乎百姓的“钱袋子”。自从今年4月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以来,公众一直没有离开过对它的关注。为广泛征集社会意见,4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草案及草案说明在中国人大网上全文公布。截至5月25日10时,8万多网友已经提交意见22万多件。
“网对网”不能代替“面对面”。社会公众到底对草案怎么看?在5月10日听取部分专家对草案的意见之后,全国人大机关再次举行座谈会,将16名来自各行各业的社会公众代表请进立法机关,零距离交流,面对面互动。
5月20日上午,全国人大机关办公楼第二会议室。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联合在这里召开座谈会,专门听取社会公众代表对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的意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来北京前,做了精心准备
“请按照你们的想法畅所欲言,希望都能够把自己的观点讲得很明确。”会议主持人、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洪虎开门见山。
“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3000元,我认为合适,并表示赞成。”工人出版社计划财务部主任翟广圣第一个发言,并直接亮出观点,“我支持统一税率,便于操作,也符合国际惯例。”
“从北京市公务员工资的角度,我非常支持起征点调整到3000元。”北京市顺义区金融办副主任潘蓉说,“从2004年开始北京市实行‘阳光工资’,将近7年的时间没有调整过。在工资不能提高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和税率的调整是非常受欢迎的。”
王垠是山西长治市潞安矿业集团常村煤矿工人,来北京前,王垠做了精心的准备。既计算自己的收支情况,也调查工友的收支情况,还上网查阅了大量的文献资料,并收集了领导、同事及朋友、同学的意见。“我属于一线工人,月收入在3000至4500元左右。在对一线职工的询问中,我发现工人并不是不愿意纳税,而是认为税负过重。”王垠建议以3000元为起征点,通过降低税率来切实降低中等收入家庭的税负水平,比如将5%和10%两档税率降低到2%和5%。
昆明理工大学外语学院办公室主任雷时雨也建议,以3000元为起征点,降低第一级数、第二级数、第三级数的税率。
换个思路,提出不同看法
“3000元的起征点标准偏低,调整为4000元比较合理。”作为来自基层的工薪阶层代表,湖北黄石市华新水泥股份公司销售员罗远景提出了不同看法。罗远景同时认为,法律具有严肃性、权威性、稳定性、前瞻性,在调整个税起征点的时候,应该对CPI的涨幅和工资增长情况有充分的预期。
“我认为起征点多少、级距级次多少都解决不了根本问题。”中国民生银行职员窦学锋说,“我们能不能换个思路,把个税拿出一块作为纳税人的补充养老,国家把税转移支付,一方面缴了税,另一方面拿出一部分来放到补充养老中,这样不需要每年都调整,减少了工作成本,而且老百姓也高兴。”
中国职工之家财务部副主任陈璐赞同窦学锋的意见。“纳税是我对国家的义务,如果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交税会让我以后的生活变轻松的话,就不会计较起征点是多少。”陈璐说。
对于统一个税征收标准,北京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职工向兰表达了不同的看法。“起征点的确定不能笼统地全国定为一个标准,因为在沿海和内地、一线城市和二三线城市、城市和农村,3000元的概念是完全不同的。”向兰说,“草案对此采取‘一刀切’的方法,不能减轻那些供养人数多、经济困难家庭的经济负担,不利于社会公平。”
畅通表达,彰显立法进步
“我觉得自己真正地成了国家的主人,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对于有机会参加此次座谈会,北京市水务局幼儿园党支部书记胡艳芳难掩内心的激动。胡艳芳建议,在推行个人所得税法的同时,能够出台一个跟进的实施方案。“我们依法纳税了,能不能有一个激励的政策,哪怕是一点,给我们一些心理安慰。”胡艳芳建议对于不自觉纳税的,或者是高收入者想办法避税、逃税的进行有效监管和惩罚。
“在立法过程中,全国人大向全社会征求意见,我们可以通过这个渠道表达自己的诉求,这是立法的进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税务系教师曹静韬说。曹静韬表示,单纯地研究税负没有意义,要把税负和社会福利挂起钩来,才能知道是高还是低。
……
代表们发言踊跃,立法机关和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认真聆听着每一位代表的发言,不时插话。现场气氛轻松而热烈。
“看到社会上这么多人在关心税收,而且都在很深入细致地研究,这是我过去没有想象到的。”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司长马林在现场深有感触地说。
“税收制度的建立和变革,是一项影响广泛而深刻的大事,需要慎重对待,立法尤其是这样。”在听取完大家的发言后,洪虎说,“为什么要这样反复地听取意见,除了立法工作要贯彻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原则,更因为这个事情影响深远,为人民群众直接关注,所以更要认真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这个会开得很成功。大家踊跃发言,精心准备,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洪虎对会议进行了最后总结。
会议结束时,时间已经是中午。(记者 廖文根 白龙)
快评:开门立法 回应民意
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已经成为全民讨论的话题。网上征集意见的时间还没截止,不断变化的意见数时刻都在创造新的历史纪录。
收入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社会公众之所以对草案如此关注,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草案关乎公众切身利益。无论是调整起征点还是调整税级税率,草案的每一项修改不仅关乎国家财政收入,更关乎百姓自身的“钱袋子”。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认识,都有自己的期待,都有自己的诉求,都希望立法能给出令人满意的答案。
我们欣喜地看到,在人大立法过程中,不仅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审议,还充分尊重人民群众和专家学者的意见。这种尊重,既体现在一个个的立法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中,也体现在一次次的法律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过程中,更体现在社会公众的意见被充分吸收到正式出台的法律中。今天,立法的大门已经向公众敞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已经成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法律草案时的“规定动作”。
正是缘于立法机关充分尊重民意,才使得人民大会堂内的每一项表决都牵动着每一个公民的心,都凝聚着亿万群众的热情与智慧。正是立法机关与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才使得每一部法律都集众智,聚共识,贴近百姓生活,回应群众期待,才使得每一部法律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廖文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