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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法修正案草案 全文公布征集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26日 08:11  南方都市报

  个税法修正案草案 全文公布征集意见

  草案公布4个小时收到8000多条意见,专家建议效仿6年前调整个税起征点召开立法听证会

  南都讯 记者杨章怀 实习生文早 发自北京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昨日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布内容与刚刚闭幕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的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内容基本一致。

  草案规定,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俗称“起征点”)由现行的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调整后,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将由现在的28%下降到12%左右。草案还将现行工薪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并且,草案将现行适用40%税率的应纳税所得额并入到45%税率,超过80000元的部分都适用45%的税率。

  记者看到,草案公布后的4个小时内,就收到了8000多条意见,但具体内容无法显示。在几家门户网站的评论上,有网友认为个税起征点应该调整到5000元;有网友建议不同地区征收不同税率。还有的网友为此算了笔账:按现行税率,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为“超过5000至2万元的”其税率为20%,调整后,“超过9000至3 .5万元的部分”的税率则为25%。此外,草案取消15%的税率,这些都会加重收入在“1万至2万元”左右白领的税负,不利于保护我国的中产阶层。

  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因为个税改革涉及到广大百姓的切身利益,除了在网上征求意见外,“也应该听取不能上网的这些人群的意见”,应充分听取民意。

  2005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从近5000名申请者中选出20名公民听证代表,与8名部门听证代表一起召开立法听证会,就个税起征点问题发表各自意见,听证代表的意见将为立法作参考。最终,草案原拟定1500元个税起征点被调至1600元。因此,刘桓认为,此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也应该开一次立法听证会。    据悉,此次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5月31日,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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