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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阳富姐吴英集资诈骗案二审未当庭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08日 10:21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4月8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昨天,80后的浙江“东阳富姐”吴英集资诈骗案二审在浙江省金华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控辩双方经过整整五个多小时的法庭辩论,下午3点多庭审结束,法庭没有当庭做出宣判。

  出生于1981年5月20日的吴英,一手创立本色集团。在鼎盛时期,吴英购入东阳汉宁路100多个商铺,旗下本色系公司多达10余家。一审判决书中说,从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吴英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以投资、借款、资金周转等为名,先后从11人处非法集资人民币7亿7339.5万元,用于偿还本金、支付高额利息、购买房产、汽车及个人挥霍等,实际集资诈骗人民币3亿8426.5万元。2009年12月18日,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处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0年1月,吴英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据知情人士透露,二审中,吴英所借资金究竟是用于正常经营活动,还是个人挥霍挪作他用,将成为判决的关键。

  吴英个人的命运在宣判之前依然是个未知数,但是,她的表情却在公众的视线中慢慢清晰,那是一张充满悔恨的面孔。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论是多么精明的商人,一旦违法,等待着他的,必然是严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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