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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应加强个税的收入分配调节作用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03日 07:37  经济参考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会议认为,为加强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进一步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有必要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修改,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调整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级次级距,并相应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网民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拉开了个税调整的序幕,可能成为本届两会的热门话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于2007年12月29日进行了第五次修正,修改后税法实施条例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每月1600元提高到每月2000元。

  不少网民期望,本次个税改革,个税起征点从目前的2000元提高至3000元,而部分网民则倾向于提至5000元。

  在一次网络调查中,接近八成的网民希望个税起征点应该调整到4000元以上。15%的网民(179名)则称“支持按区域薪资水平实行分层制”,认为个税起征点应取决于区域薪资的水平。6%的网民(67人)认为,个税起征点应在3000元到4000元之间。另有部分网友认为起征点应在3000元以下。

  网民“happy”认为,把个税起征点调整为5000元,这对总税收影响并不大,但是,对于低收入群体来说,可以减轻负担,也有利于缩小基尼系数。同时,个税主体应该转移至高收入群体,加强对高收入群体的个税监管,应该是主要方向。

  还有网民建议,除了压缩税率分级,还应把每一级之间的纳税距离适当扩大。“比如现在的税级划分是,‘超过500元至2000元’为一级;‘超过2000元至5000元’又是一级税率,这样的税率政策对中低收入可能会有影响。可以把两者之间纳税距离扩大些,直接变成超过500元至4000元或者5000元定为一级。”一位网友说。

  网民“不灭的蜡烛1997”指出,关于个税,个人觉得除了提高起征点,更重要的是在税源控制上,不要让工资薪金成为个税税源的主力军。

  有网民认为,提高个税起征点恰恰是最有利于穷人的,这个道理很简单。“将免征点提高到1万元,即所有的个税都是收入在这个数字以上的人士交的,也就意味着富人对个税的贡献程度将飙升。”

  网民“张琛RiK kU”说,起征点要考虑全民的平均收入和地方差异,这不是小事。公平没有绝对,但不能不追求公平。个税调整将成为今年两会的热点话题,希望能尽快出台具体标准。

  网民“飞非鱼的小窝”指出,上调个税起征点为次,重要的是要上调薪资标准,现在普通民众收入与市场整体消费不成正比。存在着为省钱少招人、一人多岗、加班加点、工资几年不见涨等现象,这需要从提高劳动者权益的角度,加强法规建设和执法监督。另外,员工收入还要与企业效益挂钩。

  (记者 曾亮亮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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