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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版房产税方案有失公平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28日 15:59  财新网

  紧随新国八条,与限购人群有很大重合,调控力度被稀释,效果恐难一加一大于二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上海市房地产税试点方案出台,引发各方议论,有观点认为房产税方案紧跟“新国八条”,对楼市的冲击被稀释,调控效果恐一加一小于二。只对新购增量房征税不但不公平,还很难抑制市场,只能说威慑大于杀伤。

  紧随新国八条 效果恐1+1<2

  与“新国八条”出台仅隔一天,房产税接踵而至。上海中原研究咨询部总监宋会雍认为,房产税对楼市造成的冲击或被“新国八条”稀释,调控一加一效果恐小于二。

  据新民网,宋会雍认为,沪版房产税向超面积新购房征收,征收人群与“新国八条”中的限购人群有很大的重合。“由于限购令的原因,很多人目前都已无法购买了,自然也不会出现新购房被征房产税的情况。”

  他认为房产税紧跟在“新国八条”之后,不仅难以发挥叠加效果,连原有对市场的短期调控作用也有被“架空”的可能。从另一角度看,房产税力度较轻,紧随“新国八条”之后,则有利于缓解舆论压力,避免出现市场的报复性反弹。

  只对新购房征税不公平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三部委就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表示,征税旨在合理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引导合理住房消费。

  对此,房地产独立评论员顾海波认为,只对新购房征税不公平,若要税理充分,应存量和增量一起征,尤其对超过一定面积的二套以上房征收。

  “现在只对新购房征收,把有房的人,尤其是投机客全部放掉了。”顾海波认为,房产税应该对存量和增量一起征,尤其是对存量的投机房,征累进的差的税收,这样才能起到遏制投机的作用。

  上海社科院房地产研究中心研究员顾建发也认为,只对新房征税,难以对市场起作用。“对存量投资客这块是压不出来的,整个市场的供求关系还是没有什么变化,依然是供不应求。”

  他认为,如果对存量征房产税,情形将完全不同。“原先投资客手上的房子,可能压出来,供应就增加了,需求也得到了抑制,那么就由原先的供不应求的关系转向供求平衡,或者供大于求的态势。”

  对房价威慑大于杀伤

  中国宏观经济学会秘书长王建认为,“新国八条”以及房产税试点体现中央打压房价的决心,2011年房价会回落,但幅度有限。尽管会促使投机者退出,但刚性需求足以支撑高房价。

  从短期看,房产税能对高涨的房地产价格能起到威慑作用,但不能期待“一剑封喉”。长期看,影响房地产的主要因素仍是供求关系和后市预期。

  据东方网报道,从前两轮的调控政策来看,之所以没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一个不容忽视的主观原因就是购房者对于房价走向的预测没有发生改变,许多购房者都认为房价不可能下跌,而在目前通胀影响下,购房是最好的投资理财手段。

  此次房产税的出台,关键还在于是否能改变购房者的预期。

  不同房源将被重新估价

  据沪版房产税细则规定,上海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含)的,其新购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对人均面积划定免征范围,客观上会造成不同房源重新定价,上海中原研究咨询部总监宋会雍称,在相同预算下,购房者若选购郊区较大面积房源被征税,就不如购买中心区小面积的房源,以享受更好的生活配套。

  21世纪不动产上海区域分析师黄河滔也认为,在以人均面积认定的影响下,单价相对较高、地段较好的中心区域房源对购房者的吸引力会大增,这样很可能推高这些区域的房源价格。若某家庭名下没有房源,新购房面积即使高达500平方米,也不属于征税的对象,这也可能导致未来大户型继续热销。

  (财新实习记者 李梦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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