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1月27日电 (记者朱薇、徐旭忠)重庆市政府2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开展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在会上表示,重庆征收的房产税将全部用于公租房建设,重庆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标志着重庆完成了“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约束”的制度体系建设,将加快实现住房保障全覆盖步伐。
作为我国第一个提出探索由政府保障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城市住房供应“双轨制”的城市,重庆市计划在2012年前建成4000万平方米公租房,为200万名中低收入群众提供住房保障。
重庆市市长黄奇帆介绍说,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全委会和重庆市政府常务会决定,征收的房产税全部用于公租房建设。
“请公众不要误解是重庆造公租房需要巨大资金,政府缺钱,想老百姓的钱就收房产税。”黄奇帆同时强调说,现在重庆收房产税其实象征性大于实际意义,估计今年重庆能收约1.5亿元房产税,而重庆用三年时间建设4000万平方米公租房投资需1000亿元,大部分靠公共财政来解决低收入群体居住问题。如果房产税能收到一点钱,当然用来支持公租房的资金来源,但是绝不是靠房产税来支撑公租房。
黄奇帆表示,重庆市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标志着重庆已形成“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约束”的住房制度体系,30%低收入群体通过政府提供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予以解决;60%中等收入家庭,6.5年的收入能购买中小套型、中低价位商品住房;10%高收入人群购买高档商品住房,但要被征收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