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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房产税税率在0.5%-1.2%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27日 20:32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1月27日晚间消息 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刚刚宣布,重庆明起对主城区超过均价两倍的新房征缴房产税,累计税率在0.5%-1.2%,全部独栋商品房都在征税范围内。其预计重庆今年可以收2亿房产税。

  黄奇帆介绍,重庆房产税征收对象包括:独栋商品住宅,不管存量还是增量;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主城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成交均价高两倍的房子;无重庆户籍、未在当地工作,在重庆买房,第一套不收税,但是两套及二套以上,开始收税。

  税率方面,独栋商品房、新购商品房价格超过均价3倍以下,按照0.5%征缴,3—4倍收1%,4倍以上收1.2%。

  如无存量商品住宅,买首套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可以抵扣。其中存量独栋商品住宅抵扣基数是户均180平方米,高档住房为户均100平方米。

  黄奇帆称,目前是以房产交易价为征税基数(前两年均价),如果三年、五年以后可能会进入要用评估的方法。

  黄奇帆预计,重庆今年房产税收入可达2亿左右,今后会继续扩大。

  根据财政部等三部委晚间发布的消息,试点地区房产税收入将全部用于建设保障房。黄奇帆称,重庆三年内将建设4000万平方米公租房,需耗资1000亿元。(丁蕊 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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