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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央企违规柴油涨价曝光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4日 07:16  21世纪经济报道

  11月23日,国家发改委通报了近期柴油价格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其中中石化、中石油旗下各有两家企业登上黑名单,其违规得利均达数十万元。

  据了解,此次曝光案件共六起,涉案企业达八家。

  它们分别是中石化河南洛阳石油分公司、中石化湖北武汉石油分公司、中石油湖北武汉销售公司、江苏省连云港中油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和山东金诚石化集团公司、陕西省石油化工工业贸易公司、陕西延长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延炼石化有限公司西安采供站等。

  国家发改委网站披露:中石化河南洛阳石油分公司以每吨7240元至7650元的价格销售0号柴油,比规定价格每吨高出5元至195元,共计销售500吨,多收价款2.3万元;中石化湖北武汉石油分公司以每吨6950元至7800元的价格销售0号柴油,比规定价格每吨高出70元至560元,共计销售650吨,多收价款18万元;

  中石油旗下江苏省连云港中油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以每吨7209元至7460元不等的价格销售0号柴油,比规定价格每吨高出34元至285元,共计销售1181吨,多收价款9万元;中石油湖北武汉销售公司以每吨6950元至7540元的价格销售0号柴油,比规定价格每吨高出70元至300元,共计销售185吨,多收价款5.7万元;

  此外两起地炼企业涉案金额更高,陕西省石油化工工业贸易公司、陕西延长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延炼石化有限公司西安采供站分别加价50至585元/吨销售0号柴油15439吨,违规得利金额达490余万元;山东金诚石化集团也违规获利283万元。

  “这些企业擅自突破批零价差标准高价销售柴油,严重违反了国家有关成品油价格政策规定,加剧了市场供应紧张局面,扰乱了市场价格秩序。”国家发改委指出。

  目前,国家发改委已责成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从重从快予以严肃处理,除没收高价售油多收价款外,最高处以5倍的罚款;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12358,以求更好打击违规柴油涨价行为。

  中石化新闻发言人黄文生称,上述两家中石化销售企业之所以违规提价,源于在柴油供应紧张的情况下,高价采购柴油,并以高出国家规定的柴油价格销售给客户,“但这违反了国家的成品油价格规定,也违反了中国石化的有关规定”。

  该公司将对违反国家成品油价格规定的相关行为和责任人将从重从快进行严肃处理;已责成两家相关企业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要求上缴多收价款、认缴罚款,并积极配合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我们的炼油产能开工率已连续5个月达到100%,预计11月增产柴油30万吨以上;同时公司停止了柴油出口,并在国际市场上积极组织货源安排进口。目前已安排进口柴油28万吨,第一批8万吨柴油已于15日分别抵达达宁波和湛江港,后续进口柴油将陆续到货。”黄文生最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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