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文落实“新36条”实施办法
羊城晚报综合消息 据中国政府网、新华网消息,为贯彻实施日前下发的鼓励民资“新36条”,国务院26日发布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各项政策措施实施的各部门和地方工作分工进行了细化,并提出了具体实施办法。
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等九大领域,《通知》明确了40项工作任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财政部等20多个部门分别承担相关任务。每项具体任务少则有一到数个部门负责,多则9个部门。
九大投资领域包括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社会事业、金融服务、商贸流通、国防科技工业、重组联合和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推动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通知》明确,在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公路、水运、港口码头、民用机场、通用航空设施,以及水利工程建设、电力建设、石油天然气建设、电信建设与土地整治和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等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方面,由发改委、财政部及对应的对口部门如交通运输部、民航局、能源局、铁道部、水利部、国土资源部、电监会、国资委、工信部等负责。
在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方面,住建部、发改委、财政部等分别担起相关责任;在民资进入医疗、教育培训、社会福利及文化事业等社会事业领域方面,由卫生部、教育部、文化部等对口部门负责。
《通知》还指出,央行及“三会”须在引导民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发挥作用,允许民资兴办金融机构,并放宽对金融机构的股比限制。
国防科工局、工信部负责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领域,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有序参与军工企业的改组改制。各地方政府负责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利用产权市场组合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
《通知》要求法制办清理和修改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法规政策规定,还要求涉及的地区、部门须对上述任务分工进行进一步的分解细化,并制定具体措施。发改委须及时跟踪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并按年度将工作完成情况汇总报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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