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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在港转账支付限制取消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0日 07:40  京华时报

  据新华社电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胡晓炼昨天在香港代表中国人民银行,与中银香港总裁和广北签署了修订后的《香港银行人民币业务的清算协议》,与香港金管局总裁陈德霖就扩大人民币贸易结算安排签订了补充合作备忘录。

  根据当日签署的“人民币业务清算协议”,在个人客户及指定商户客户的人民币业务方面,不同账户在同一认可机构或不同认可机构之间的人民币资金转拨不再设限。

  企业及其他非个人客户的人民币业务方面,参加行可以按照香港常用的银行惯例与规定为企业客户开立人民币存款账户。不论有关账户是否设于同一家认可机构,不同账户之间也可以进行各种用途的资金转拨。陈德霖表示,随着“人民币业务清算协议”的修订,香港的银行为金融机构开设人民币账户和提供各类服务,不再有限制,而个人和企业相互之间也可以通过银行自由进行人民币资金的支付和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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