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加快调整收入分配格局 稳定和谐社会“定盘星” |
记者 李云路
继北京近日宣布将最低工资标准从每月800元提高至960元后,深圳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将最低工资标准统一上调为每月1100元,成为上海、广东、浙江之后第四个进入“千元俱乐部”的城市。
就在深圳宣布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同一天,中国税务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加强五类重点项目的税收征收管理,目标直指“高收入群体”。
此间观察人士表示,这两个举措显示了同一目标,即“改善中国社会收入分配不合理的状况,缩小贫富差距”。只不过,前者涉及收入初次分配的层面,后者则涉及收入再分配的层面。
事实上,从去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到近日国务院转发的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都已就调整收入分配提出系列方针和措施;不久前,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委也在进行相关调研;继今年江苏省在全国率先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后,已经有10余个省市陆续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幅度在10%以上。
“种种现象表明,中国正在加快改革收入分配体制的步伐,并已进入实质阶段。”知名学者、清华大学国情研究中心主任胡鞍钢教授对记者说。
“让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政策为中国经济的腾飞奠定了基础。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城乡差距的扩大,虽然中国居民收入的绝对值在增长,但相较于政府、企业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不断上升,居民收入的比重却在不断下降,中国社会收入分配差距逐步扩大已成为不争的事实。
国际通用的、反映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显示,2010年中国已达0.48,大大超过了0.4的警戒线。而在改革开放之初,中国基尼系数在0.3左右,2000年开始超过0.4,并逐年上升。
专家认为,合理的收入分配向来被视为和谐社会的“定盘星”。收入分配中存在的问题不仅影响到人民群众共享改革成果,更关系到社会稳定。
“中国正在大力推进的收入分配改革既是情势所致,也是大势所趋。而目前中国的经济实力也完全有能力解决这个问题。”胡鞍钢说。
收入分配差距问题早已引起中共高层和中国政府的关注。今年1月8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上指出,要加大国民收入分配调整力度,增加城乡劳动者劳动报酬,增强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众消费能力,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
今年2月至4月,温家宝总理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与新华网网民对话以及在两会做政府工作报告时,都提到了收入分配改革问题。在4月1日的《求是》杂志上,温家宝撰文提出要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改革分配制度。
被普遍接受的观点是,城乡分割、行业垄断以及资源价格扭曲是拉大收入差距的主要原因,而户籍、出身、企业身份差别则成为收入差距的推手。
其实,针对收入分配格局的调整,中国几年前就提出了“提低、扩中,调高”的思路。多数学者认为,现阶段应加大劳动在各个收入分配环节,尤其是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
由于中低收入者绝大多数依靠劳动获得收入,因此“提低”最重要的是扩大就业。胡鞍钢建议,现阶段,应出台鼓励政策,大力发展服务业,创造更多的机会实现充分就业,同时建立和完善职工工资增长机制,为职工劳动报酬的稳定增长提供保障。
“扩中”,则需要大力发展能增加中等收入和能增加就业的小企业,让更多的小老板成为中等收入者的有生力量。“调高”,就要让高收入者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中国税务总局刚刚发布的通知,就是针对高收入者群体的“调高”措施。
分析人士称,中国收入分配改革的方向已经开始显现——就是要大力培养中等收入者占主体的社会,主要通过扩大劳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然后通过税收等杠杆调节。
根治收入分配不公,必然涉及一系列权利和利益的重新调整与安排,包括建立人人等同的社会保障、创业、择业和就业机会等,这涉及财政体制、社会保障体制、就业体制、教育体制、医疗卫生体制等方面的改革。
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认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缩小收入差距不是一蹴而就的,但在一些方面要给人民群众吃“定心丸”,比如社会保障水平在一个时期究竟提高多少,中央与地方的税收比例调整等,这些目标的实现要有“时间表”和“线路图”。
“显然,目前中央加快调整收入分配格局的决心已很坚决,关键在地方执行力度。”胡鞍钢说,“最终还是一个指挥棒的问题,是让GDP做指挥棒,还是让居民收入指标做指挥棒,这才是最根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