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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数据不能承受之重:公众为何质疑之声不断(2)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3日 21:03  新华网

  被低估之嫌

  即便是被媒体诟病为“虚高”乃至“虚假”的地方GDP数字,本刊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一些中部省区表示,其实仍有保守的成分。“比如一季度我们的GDP增速按照我们自己的核算超过20%,但从国家到省一级一级核算下来,我们的数字最后是15%左右”。

  “近年来我国服务业发展很快,但尚未建立起全国统一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服务业统计水平参差不齐。”在叶青看来,这是近年来地区与国家GDP数据产生较大差异的重要原因之一。

  更为重要的是,“国家在核算GDP时,从各个角度评估主要基础数据,特别是利用税收、用电量、货运周转量等相关指标对地区GDP数据进行综合评估,对不符合实际情况或明显异常的基础数据,要作适当修正(多数是下调)。而各地区在核算GDP时,虽然也进行评估,但修正时掌握的尺度一般比国家的要宽松。”叶青认为,但“应该看到,有的地方数据宽松,也有地方是瞒报数据的”。

  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过去采用的核心指标是工农业总产值的前苏联的核算体系,直到1992年,才全面采用联合国公布的SNA核算体系。这一年的1月,国务院通过了“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试行方案”,也称中国新核算体系。随即在8月,公布了实施通知,从此开始了正式的中国国民生产总值核算,并开始编制经济循环账户和资产负债表。

  但是,对工农业总产值的统计一直保持着“优势”。尤其是农业,按业内的说法是“农口数据是中国最可靠的数据,质量最高”。

  相应的是三产的统计非常薄弱。“服务业有被低估的嫌疑。”在中部省区采访期间,记者不断听到此种说法。

  三产包括交通、运输、仓储、邮政、批发、零售、餐饮、金融、房地产和其他服务业,核算主要根据相关指标。比如交通运输,在基数之上,再将交通运输总周转量(这其中涉及公路、水路、航空、铁路等,按一定比例来折算),按一定的发展速度来核算,批发零售则根据零售额的发展速度进行核算。

  三产中有大量的个体私营企业,他们有盈利,应该算增加值,但往往统计不上来。在非普查年度,三产的数据主要是资质以上、限额以上企业上报的数据。“抓住普查的机会,一次性地把平时很难统计到的,特别是像规模比较小的服务行业资料统计上来。现在经济普查每五年做一次,这对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大有裨益。”湖北省经济普查办公室的彭主任指出。

  自上而下的方法和自下而上的数字

  北京市某城区统计局商业科的李江(化名)尽管每月会和3000多家企业的商业数据打交道,这些数据是北京市GDP核算的海量基础数据的小小组成部分,但他接触不到GDP核算。“我们区的GDP数据是由市局给我们的。因为报表是按照法人来报的,一些跨地域的企业如中石油等在全国都有产业活动单位,那么不能把数据全部算到我们区,所以北京市在统计的时候会根据产业进行调整,然后再分配。GDP和CPI都是由市里上报给国家,同时再分配给各个区。像商业的零售额是每个月给各个区下发,而GDP的数据是按照季度下发的。”

  除了收表送表,李江还要对数据进行审核。先要了解哪些方面哪些环节可能出错,把数据库全部导出来,然后编程,把有错误的数据筛选出来。“但是你不可能想到每一个错误,因为GDP的核算量太大了。有的企业入账也有问题,只有在年底的时候才会入账,所以到了年底一个营业周期才结束,而它的营业额数据也上去了;有的企业可能在年初就把全年的房租付了,那么在一季度这个数据就会很大,季度上就会出现一些波动。”

  对于社会对统计数据的质疑,李江表示,他力争确保他管辖的数据及时准确上报,但“方法的问题不是我们考虑的,这应该是国家统计局考虑的。方法都是他们定,然后对市局培训,市局再对我们培训,然后我们再对企业培训”。

  在中部省区的采访中,市级统计局的统计人员也表示,可能在省局的层面,会考虑制度方法的问题,在他们这一级更多地是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去执行。该局综合科马科长告诉记者,面对社会公众对统计数据的不认同,“可以解释数据来源的就解释,而不能解释来源的就解释为方法制度的原因”。

  饱受诟病的人均收入指标,在东南沿海一些城市就面临制度方法不合时宜的情况。据基层的统计工作人员反映,按现有统计制度,一个县的统计样本户,城乡都是100户,但随着民营经济的发展,不但样本户数量过少,而且城镇农村的二分法也难以准确反映群众的收入状况。这样算出来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代表性自然不够。

  “有时候为了保持数据的稳定,难以修改统计方法”,但柯惠新建议,为了既照顾到可比性又适应现实的变化,可以考虑增加一些指数。

  自上而下的方法改革有时会面临责的困难,叶青以服务业的产值统计为例,“由于目前国内对其缺乏统一的核算标准,基本靠各级政府推算。在某些情况下,国家核算可能并不如地方核算准确。”(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唐敏)

  GDP增速央地“打架”之谜

  叶青

  GDP各地区汇总数据远高于国家统计局所发布的全国GDP增速,是近年公众议论集中的社会热点问题。这一问题的成因,概要论之有五个方面。

  第一,我国实行GDP分级独立核算制度。在我国地方各级政府层层管理经济的体制下,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地区与国家数据不衔接的矛盾。

  第二,存在重复统计。随着我国企业跨地区生产经营的情况越来越多,各地方统计部门有可能将企业跨地区生产经营活动统计在本地区内。比如,在襄樊生产的天籁车,是计算在广东的GDP,还是计算在湖北的GDP,就是一个问题。

  第三,各地与国家使用的基础资料不完全一致。GDP核算需要大量的基础数据,地区和国家GDP核算都存在资料缺口,需要采用不同的推算方法来解决。由于我国不同地区经济发展差异较大,很难制定全国统一的推算标准,只能制定推算的原则和幅度区间。

  第四,国家在核算GDP时,需要从各个角度评估主要基础数据,对不符合实际情况或明显异常的基础数据要作适当修正(多数是下调)。各地区在核算GDP时,虽然也进行评估,但修正时掌握的尺度一般比国家的要宽松。

  第五,GDP被广泛用于各种形式的政绩考核,少数地方政府尚未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致使地方统计数据往往存在系统性高估的倾向。

  统计部门除了在GDP的最后核算关头“下算一级”之外,就是在GDP核算的前端进行有效的改革:

  一是建立部分服务行业统计调查制度,对无主管部门的服务行业建立抽样调查制度,建立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月度抽样调查制度。

  二是对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核算方法进行改革。建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制度,废除由企业计算增加值的方式,采取企业提供基础数据,由统计部门计算增加值的方式。

  三是建筑业增加值实行统一核算。对全国和分省建筑业增加值实行统一核算,逐步缩小建筑业增加值地区和国家数据之间的差距。

  根本之策在于尽快从分级核算过渡到统一核算。当然,实行统一核算又会有新的问题,即各地对自身利益的维护,统一核算因此将面临阻力。(作者为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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