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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钱妤
晚报讯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昨日发布《2010年上海市信贷投向指引》。
在房地产信贷方面,《指引》要求各金融机构坚决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一方面,要继续加大对符合条件的普通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及大型居住社区等项目的信贷支持,积极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支持居住区配套道路及公交枢纽建设。
另一方面,要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各项调控措施,落实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对房地产开发贷款,《指引》要求严格贷款发放条件,严禁对项目资本金不足、“四证”不齐等不合规的房地产企业或项目发放贷款;对存在囤地、炒地、捂盘惜售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发放新增贷款,已有贷款要迅速采取保全措施。 《指引》还要求金融机构密切关注土地储备机构贷款以及非房地产主业进入房地产企业集团贷款的潜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