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而不止 杭州经适房出租成“公开的秘密”
叶国靖
[ 编者按:在经济适用房被出租、出售已很普遍的今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了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通知,对违规出售、出租、闲置、出借经济适用住房,或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的,将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收回,并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各类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资格。
这一新规如何落实,成为焦点。有研究机构认为,新规或将使部分城市出租房市场进一步收紧,但更大的现实问题其实是分配不公,较早建设经济适用房的深圳、北京和杭州,都存在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而推出的经济适用房被富人抢占的现象。如何做好后续监管,希望新规能起到切实有效的作用。 ]
[ 就市场交易而言,出租相比买卖比较简单。这种行为取证较难,取缔相对要支付比较大的人力成本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前天针对部分地方经济适用住房存在的准入退出管理机制不完善、日常监管和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发出整改通知后,昨天杭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副会长、浙江裕兴不动产经纪有限公司执行总裁郑瑛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称,在杭州,少数拥有经济适用房的房主为避免出售带来的高额代价,在利益驱使下,转向出租以谋求长期回报,与普通商品房一样做起租赁业务。
昨天,本报记者随机输入东新园、北景园等杭州经济适用房集中的小区,“住在杭州网”“口碑网”“杭州房价网”等诸多网站和网页均能搜索到大量出租房源。
在经适房施行多年的楼市重镇杭州,经适房出租仍禁而不止。
现行的《杭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不得出租,不得改变其使用性质。郑瑛说,政府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建的经济适用房被部分房东和中介公司挂牌出租。尽管有严格的措施,但是执法力度不彻底以及缺乏公众监督导致这些措施效果大打折扣。这已经成为杭州楼市的一个公开化的怪现象。
我爱我家是杭州门店数量最大的中介公司。昨天,我爱我家华东市场总监俞静向本报介绍:“我们公司绝对禁止经济适用住房违规出租。就市场交易而言,出租相比买卖比较简单,完全可以通过流量大的地产网站,甚至租户与出租方的面对面交易,即可达成。这种行为取证较难,取缔相对要支付比较大的人力成本。”
此外,俞静提出,如果经济适用住房由于结婚等客观因素而“空置”,那么这类房源将如何定性?
她同时认为,要管好经济适用房出租,关键是加大违法的处罚力度。新政策的违规成本不高,只是“责令退还”等轻度惩戒。在一些西方国家,类似的骗购行为,当事人将承担严重的刑事责任。目前的惩罚过于温和。
从推行经济适用房至今,杭州已有相当数量的经济适用房,领取房屋产权证已满5年。
郑瑛建议,杭州要结合实际情况完善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分配机制。通过补交相关税费的方式,取得房屋的完全产权,这样既可以让经适房达到一定年限就拥有合法的退出通道,同时也可以杜绝高收入者、投资和投机者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真正惠及低收入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