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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有四大看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24日 14:00  CCTV《第一时间》

  新闻首先来关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情况。经国务院同意,卫生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人保部昨天正式发布了《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这是推行医改的关键一步,也意味着公立医院的改革正式启动。那么,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中都有哪些引人关注的内容呢?一起来了解一下。

  看点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昨天公布的指导意见对饱受诟病的以药养医机制“开刀”,提出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对医院由此而减少的合理收入,采取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等措施,通过医保支付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藉此改革“以药补医”机制。所谓“药品加成”,是指医院可以在药品批发价基础上加15%,来弥补挂号及医疗技术费用的不足,达致以药补医。有关专家表示,取消药品加成将有助于药品价格的合理调整,切实减轻老百姓的药费负担。

  看点二:将建医患纠纷第三方协调机制为严厉打击“医闹”行为,解决医患纠纷,意见中提出了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协调机制,发展医疗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责任保险的新举措。有关专家指出,这一机制为医患双方搭建起一个中立、公正的沟通协商平台,在医患双方之间建立一个缓冲地带,避免了纠纷的激化升级。

  看点三:鼓励兴办非公立医院和非营利性医院对于非公立医院,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非公立医院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有同等待遇,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此外指导意见还指出,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院。业内人士表示,此次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让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站在了同一起跑线上,一个公正合理的定位将为民营医院争取更大的发展空间,也有助于推动竞争,实现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的共同提高。

  看点四:16个城市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根据指导意见,中国选出16个城市作为国家联系指导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地区,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此次确定的16个国家试点城市分别是:东部6个,包括辽宁鞍山、上海、江苏镇江、福建厦门、山东潍坊、广东深圳;中部6个,包括黑龙江七台河、安徽芜湖和马鞍山、河南洛阳、湖北鄂州、湖南株洲;西部4个,包括贵州遵义、云南昆明、陕西宝鸡、青海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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