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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拟按人均面积征收 基点面积以内免征

  财政部人士:基点面积以内免征 基点以外开始征收

  昨日,财政部财科所税收政策研究室主任张学诞表示,在全国10余个城市空转6年后,物业税无论如何应该有个交代了。他预计在“十二五”期间(2011年~2015年)会有明确的说法。

  在现行的税收制度中,房地产在生产和流通环节税负很重,但持有环节很轻,因此极易造成一个人购买多套房,造成房价暴涨。如果加大持有环节的税收,则拥有多套房的投资者会减少,房价就会下跌。

  物业税是按房屋面积还是按套数计算?如果按面积,那只有一套住房的居民是否需要纳税?如果按套数,已经购买2套乃至3套的家庭,应该从哪套房子开始算起?

  张学诞认为,由于绝大部分城市个人房屋信息不够透明,对属于第几套房的判定一直很难。他透露,将设定“人均面积”作为物业税的起征点,人均面积以上的征收,以下的不征收。同时还要对城市进行区域划分,不同区域、不同用途的土地实行不同的起征点和税率。

  日前,北京市政协委员刘桓表示,目前正在探讨北京能否率先开征物业税。财政部财科研究所副所长王朝才对媒体透露,税务部门对于征税思路基本达成共识:按照面积征税,在基点面积以内的免收,在基点以外的开始征收。

  关于物业税的征收路径,从商业地产率先征收几乎得到学界的一致认同。中房集团理事长孟晓苏表示,对商业地产实现征收之后,小产权房应排在第二个作为征收对象,其次再是豪宅和高档住房,最后是普通商品房。综合易财、北京晨报

  物业税和物业税空转

  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是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缴纳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不动产市场价值的升高而提高。

  物业税空转,是指虽然没有实际征税,但一切步骤与真实收税流程相同,由财政部门、房产部门以及土地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统计物业数量,并进行评估和税收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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