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崔丹
素有“地产大炮”之称的任志强再次被舆论推到了风口浪尖上,这次不是因为他的“快人快语”,而是因为其2009年税前收入高达707.4万元,被评为内地第一高薪的管理者。
高管薪酬一直是舆论关心的焦点,前有中国平安马明哲、国泰君安天价薪酬事件,这次轮到了“地产大炮”任志强,后者显然对舆论拿高薪说事“不大乐意”。4日,华远地产(600743,收盘价9.29元)就此发布了有关澄清公告。
华远地产称,2010年2月1日,公司2009年年报披露后,部分媒体对公司董事长任志强先生的薪酬表示关注。特就任志强先生2009年度薪酬说明如下:
公司2008年10月2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长年薪320万元,2009年初因金融危机影响,公司管理人员按90%领取月薪,任志强先生仍按华远地产重组幸福实业之前原北京市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年薪248万元发放。2008年10月28日股东大会还审议通过了《公司奖励基金管理办法》,按照《公司奖励基金管理办法》,在公司净资产收益率超过10%之后,按当年净资产收益率不同的比例提取奖励基金,提取的奖励基金总额中的15%用于奖励董事长,于下一年度实际发放。2008年公司实现净利润4.04亿元,净资产收益率超过20%,按净利润10%计提奖励基金4040万元,公司管理层决定奖励基金的75%作为奖金在2009年度发放,其余25%用于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不佳,不能提取奖励基金时,发放奖金以保证公司队伍稳定。
2009年度任志强先生税前薪酬707.4万元构成如下:252.9万元为董事长年薪及职工福利、司龄工资、未休年假补偿工资等,454.5万元为2008年度业绩奖励。
北京市西城区国资委100%控股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是华远地产的实际控制人,任志强先生是公司董事长也是华远集团董事长,是区国资委管理的干部,根据区国资委对华远集团2008年度综合业绩考核,区国资委同意他2009年度实际领取的年薪为不超过70万元,公司应付他的其余薪酬记在公司的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中,根据任志强先生在华远集团董事长任期期满后的综合考核结果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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