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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开征信号越来越强烈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06日 14:42  扬子晚报

  “模拟征收”试点今年扩大至全国,财政部称开征已无“技术障碍”

  新华社旗下的上海证券报5日报道说,该报记者从“接近国家税务总局的权威渠道”处获悉,今年税务部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物业税“空转”工作在部分地区试点了6年多之后,将推广至全国。专家指出,这一信息表明,物业税开征步伐将大大加快了。专家认为,物业税一旦开征,哪怕是试点开征,都将释放一个信号,那就是国家要通过税收调节房价,打击房地产市场的投机行为。已有专家将这个“空转推广”视为国家打击投机型购房的“第四拳”。

  所谓物业税的模拟“空转”,是指虽然没有实际征税,但一切步骤与真实收税流程相同,由财政部门、房产部门以及土地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统计物业数量,并进行评估和税收统计。

  除了“空转”在全国推广之外,专家认为,今年部分城市试点开征物业税的可能性很大。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教授刘桓指出,“今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征物业税的可能性还不大,但在局部地区试点对商业地产征收,还是很有可能的。”记者了解到,深圳市已经将开征物业税写进了《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三年(2009-2011年)实施方案工作安排表》。

  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晓华上个月也曾表示,经过6年多的模拟评税试点实践,按评估值征收物业税从技术上看是“可行的”。

  不过,在接受广州日报记者采访时,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认为,“技术上可行性”之外,还要考虑“经济可行性”,“建立信息系统后还要建立中介机构、仲裁机构等,还有一系列规章制度,光是委托中介机构作评估,就要花一大笔钱”。如果开征物业税按照房子的市场评估价征税,需要逐家逐户核定,还要考虑业主的收入情况,“比个税还难”。

  从2003年5月开始,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就分3批在北京、辽宁、江苏、深圳、重庆、宁夏、福建、安徽、河南、大连等10个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的32个县、市、区开展了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工作。

  业内认为,物业税明显就是遏制投资和投机需求,因为“房子越多税也越多”。目前,不少政府官员和专家都指出,只要在现有的房产税基础上作修改,就可以达到开征物业税目的。“就像燃油税费改革一样,也只是在原来的消费税成品油税目上作修改就达到了目的,物业税将来也可能是这种情况”。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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