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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制度对低保对象主要有四方面的帮助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0日 21:15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8月20日电(记者卫敏丽)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司长米勇生20日就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努力实现困难群众“病有所医”问题,接受中国政府网访谈时介绍说,医疗救助制度对低保对象主要有四方面的帮助,分别为:

  一是帮助困难群众适当地解决参加新农合和参加医疗保险所需要的个人负担费用,帮助他们能够进入新农合或者进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是帮助困难群众解决起付线以下的自付费用问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的地方还有一个起付线,达到一定金额以上才能给予报销,而很多地方低保对象收入只够维持基本生活,那么对起付线以下的,由医疗救助制度帮助解决。

  三是困难群众虽然享受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还有个人支付的部分,对于自己承担的那部分,还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给予一定的救助。

  四是目前特别关注的一种状况,就是癌症等重大疾病,这些病的医疗支出费用是相当大的。米勇生透露,民政部拟将逐步地建立一种临时救助,对非常特殊的情况(很少数的)再给予一次性的临时救助,哪怕数额大一点,也要尽可能地给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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