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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回应近期油价热点 鼓励中石油降价促销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10日 17:02  四川新闻网

  针对近期油价热点问题,7月10日上午,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在油气价格调整记者通气会上做出回应。

  中国油价相对较低

  该负责人说,与美国相比,我国汽油含税零售价格要高一些,但不含税价格基本相当。以北京市93号汽油为例,目前93号汽油含税零售价格为每升6.37元(其中含增值税0.925元/升、消费税1元/升、城建教育附加0.193元/升),不含税价为每升4.25元;美国华盛顿、纽约和加利福尼亚州的汽油含税零售价格分别为每升5.21元、5.18元和5.41元,不含税价格分别为4.75元、4.20元和4.41元。

  与欧洲大多数国家相比,我国汽油含税价格要低得多。7月初我国93号汽油全国平均最高零售价格为每升5.91元(其中含增值税0.859元/升、消费税1元/升、城建教育附加0.186元/升),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等欧洲主要国家普通汽油含税零售价格普遍在每升9-14元之间;不含税价格我国比这些国家略低,我国93号汽油不含税价格为每升3.87元,上述欧洲主要国家汽油不含税价格基本上在每升4-4.9元。

  国家鼓励经营者之间开展价格竞争

  相对于近期中石油的降价促销行为,发改委价格司负责人表示,目前国内汽、柴油价格实行最高零售价和最高批发价管理,企业可以根据市场供求情况确定具体批发价格或零售价格。在市场供过于求时,企业实际销售价格可能低于国家的上限价格。在市场供不应求时,最高零售价格和最高批发价格将发挥作用,防止价格不合理上涨,保护消费者利益。只要各石油企业能够在国家限定的价格范围之内,就允许其根据自身企业经营需要进行调整。

  一段时间以来,国内有些地区市场汽、柴油价格低于国家规定上限价格,这也反映出国内成品油价格改革向着市场化方向迈出了可喜的一步。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将汽、柴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不再设定价格下限,就是为了鼓励经营者之间开展价格竞争,更好地反映市场供求状况。

  国内成品油价格不存在“涨快跌慢”的问题

  根据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机制和国际市场油价变化,今年1月15日国家相应下调了国内成品油价格。之后国际市场油价持续攀升,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参考的国际市场原油价格由1月中旬的40美元左右一路攀升至68美元左右,累计涨幅高达70%,而同期国内油价经过三次上调后累计涨幅不超过25%。目前国内油价对应的原油价格为每桶60美元左右,考虑去年底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提高汽、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占用了20美元左右空间的因素,采用改革前相同口径比较,国内成品油价格实际对应的原油价格已经到了每桶80美元左右,与去年同期国内油价最高水平是基本相当的。(纪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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