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 国内财经 > 传物业税最早今年一季度开征 > 正文
5月25日,国务院正式公布《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
重庆原野律师事务所曾杰律师解释,所谓物业税从理论上说是一种财产税,主要是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缴纳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不动产市场价值的升高而提高。在中国,物业税可简单地理解为“把本来一次性交70年的‘土地出让金’分成70年来收”,这样就大大降低了房地产开发成本,这将降低房价,同时也会遏制房地产投机。
此前,北京、辽宁等十多个省(市)开始物业税“空转”运行,有关物业税的开征讨论也持续了四五年。
(据《重庆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