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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相当于70年土地出让金分年缴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7日 13:14  大众网-齐鲁晚报

  5月25日,国务院正式公布《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

  重庆原野律师事务所曾杰律师解释,所谓物业税从理论上说是一种财产税,主要是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缴纳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不动产市场价值的升高而提高。在中国,物业税可简单地理解为“把本来一次性交70年的‘土地出让金’分成70年来收”,这样就大大降低了房地产开发成本,这将降低房价,同时也会遏制房地产投机。

  此前,北京、辽宁等十多个省(市)开始物业税“空转”运行,有关物业税的开征讨论也持续了四五年。

  (据《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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