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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将采取四项措施解决药价虚高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09日 14:06  经济日报

  ● 合理调整政府管理价格的范围,重点加强对临床使用量大面广的处方药价格管理

  ● 合理制定基本药物价格,以鼓励基本药物的生产和使用

  ● 切实加强流通环节药品差价率的管理,压缩中间环节加价水平

  ● 逐步降低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加价率,在国家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实行零差率

  本报北京4月8日讯 记者吴佳佳报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彭森今天表示,“看病贵”主要表现在药品价格虚高,要采取四项措施,通过改革来解决这一问题。

  彭森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一部分药品价格虚高,中间环节较多,不合理加价较多。一些医院使用高价药品的现象普遍,而廉价药品生产企业不愿意生产,一些医疗机构也不愿意使用。

  彭森表示,首先要合理调整政府管理价格的范围。一方面要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另一方面要承担政府管理的责任,重点是加强对临床使用量大面广的处方性药品价格的管理。

  其次,配合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合理制定基本药物价格。根据这次医改意见的要求,基本药物由国家制定零售指导价,以鼓励基本药物的生产和使用。

  再次,切实加强流通环节药品差价率的管理,压缩中间环节加价水平。特别是要实行差别差率的控制,即如果药价较高,差率就从低,如果药价较低,差率可以适当从高,以抑制流通环节不合理的加价行为。

  最后,要逐步降低医疗机构销售药品的加价率。在医疗机构实行差别加价,药价高的从低加价,药价较低的从高加价,以鼓励医院使用比较廉价的药品。在国家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实行零差率。

  彭森还透露,今后将注意原研药和仿制药价格的衔接,逐渐让广大患者能够用上更多更好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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