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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公费医疗大学生待遇不降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09日 12:28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 郭少峰) 昨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员说,大学生纳入城镇医保体系,医保待遇不会降低。

  根据医改方案,大学生将全部纳入城镇医保体系。有人担心说,这样是否改变了原来一部分大学生公费医疗的待遇,新的待遇标准会不会降低?

  昨日,在做客网络访谈时,人保部医疗保险司副司长李忠表示,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医保,“可以明确讲,待遇不会降低。

  李忠表示,随着医改近期三年目标的实现,大学生基本上都能进入城镇医保。

  李忠进一步表示,纳入城镇医保还有一个很大的好处是大病统筹。原来只是在一个学校有保障,现在通过纳入医保后会有更大的参保基数,“能更好地利用大数法则有所保障”。此外,原来公费医疗范围只是学校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后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更大。

  昨日,教育部财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大学生参加城镇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助标准,按照当地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应标准执行。大学生参保的个人缴费原则上由学生本人和家庭负担,有条件的高校可对其缴费给予补助。

  至于财政补助的具体办法,教育部表示,大学生参保所需政府补助资金,按照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责安排。中央财政对地方所属高校学生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补助办法给予补助。大学生日常医疗所需资金,继续按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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