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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开始在全国统一建立
居民健康档案
开始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为3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为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结核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
国家将继续实施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和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开始为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等,预防出生缺陷;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农村改水改厕等。
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
公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不同层级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率由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从2009年起,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
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
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
2010
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助标准每人每年120元
2010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具体缴费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将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
2011
城镇医保基本实现市(地)级统筹
提高基金统筹层次,2011年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基本实现市(地)级统筹。
国家将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2011年不低于20元。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
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普及,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突破,明显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2009~2011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并逐步推开
公立医院改革2009年开始试点,2011年逐步推开。国家将定期开展医疗服务成本测算,科学考评医疗服务效率。
三年内中央重点支持2000所左右县级医院(含中医院)建设,使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医院基本达到标准化水平。
国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