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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改不能让600万直接参与者‘缺席’,应保障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广大医务人员的这一期待在6日公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得到了回应。《意见》不仅明确新一轮医改要“让医务人员受到鼓舞”,并且传递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六大信号。
■“以药养医”逐步转向“以技养医
《意见》明确,通过实行药品购销差别加价、设立药事服务费等多种方式逐步改革或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同时采取适当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等措施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药事服务费是指提供药品处方服务的固定收费,与处方上的药品金额无关。“这一政策将推动‘以药养医’向‘以技养医’转变,这是所有医务人员的期盼。医生的价值在于知识和技术,而不是推销药品。”煤炭总医院院长王明晓说,目前我国医疗服务的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严重挫伤医务人员钻研技术的积极性。
■“多收多得”转变为“优劳优得”
湖南新化县医生张计平无奈地说:“因为没有基本的保障工资,我们在积极诊疗中打起了病人的主意,最终没能守住医务工作者的道德底线。”一段时间来,一些医疗机构给科室下达创收任务,鼓励“多收多得”,这不仅增加了医务人员的工作压力,而且导致了大处方、大检查等一系列问题。
为扭转这种现象,《意见》提出,要改革人事制度,完善分配激励机制,实行以服务质量和岗位工作量为主的综合绩效考核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有效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吃皇粮”
我国许多基层疾控机构经费难以落实,甚至连人员工资和运转经费都无法保障,只能靠收费来维持生存,检验项目的设置偏重有偿服务。这极大地影响了疾控机构卫生防病的中心工作。
对此,《意见》特别提出,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和业务经费由政府全额安排。同时还提出,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给予合理补助。
上海松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防治科吴毅凌说,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不用“自己养活自己”,就可以全心全意地预防疾病而不用考虑创收。
与此同时,《意见》还提出,政府负责其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和其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使其正常运行。
■政策适当向基层医务人员倾斜
由于生活条件差,工资待遇低,退休了也没保障,导致我国乡村医生队伍大量流失,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空白村”。乡镇卫生院与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因为条件差、待遇低也难以留住人才。《意见》指出,对长期在城乡基层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业务培训、待遇政策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工资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
温吉存说,解决乡医的待遇问题就消除了“后顾之忧”,而安排业务培训或提供交流机会,将帮助乡医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能力,让乡医更好更安心地服务于农村三级卫生网络的网底。
■医师多点执业“浮出水面”
目前我国对医疗人才是封闭式的管理,医师为医院所有,不能到另一个医院执业。事实上近年来许多专家都有到外地执业的经历。
为规范医师多点执业行为,《意见》指出,要稳步推动医务人员的合理流动,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人才的纵向和横向交流,研究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大外科主任张仁尧说,医师的多点执业可以让基层患者就近得到高质量的诊疗,缓解老百姓“看病难”之苦;医师不仅自身价值得到社会认可,同时还有一定的经济收入。
■为医患关系注入“润滑剂”
《意见》明确,要优化医务人员执业环境和条件,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完善医疗执业保险,开展医务社会工作,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增进医患沟通。“将医务社会工作纳入医药卫生体制发展的大框架,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北京朝阳医院社会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冯俊平说,医务社会工作可以在医患间架起桥梁,使双方更多理解,能为医务人员营造好的执业环境。
医务社工人员可以充当医患间的“润滑剂”,帮助医师摆脱很多不应由医师承担、也做不好的事。